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
友情鏈接:豐行互聯
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24-04-26
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三期擴建工程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公示
2024年4月26日,桐廬紫光水務有限公司根據《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三期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并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初步設計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單位:桐廬紫光水務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擴建;
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分水鎮天英村;
規模和內容: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三期擴建工程選址位于桐廬縣分水鎮天英村,現狀變電站東側,前溪北側,項目總用地面積為662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004平方米。建設內容為擴建污水處理廠1座(包括中格柵—提升泵房、細格柵—旋流沉砂池、生化處理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濾池—消毒池、排放口、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間、風機房—配電間、綜合樓及門衛等)。
建設內容為擴建污水處理廠1座,污水處理能力為0.5萬噸/日及1.5萬噸/日污水量對應的污泥處理系統(以干污泥計2.4噸/天)。主要出水水質指標(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和總磷)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設計出水水質指標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排放標準。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21年11月委托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三期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21年11月26日對該項目進行備案,備案號:(杭環桐備﹝2021﹞36號)。
項目于2022年3月開工建設,企業于2023年4月10日申領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1330122MA2AX2L416002U。2023年5月23日建設完成并投入生產。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4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0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0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三期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設施整體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三期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本項目不涉及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企業主要廢水為污水廠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工藝廢水(包括污泥系統上清液及濾液等)、清洗水池污水、構筑物放空水以及職工生活污水等均經廠內污水管道收集后進入廠區污水泵房,經提升后進入細格柵間與進廠污水一并處理達標后排放至前溪。
(二)廢氣
本項目廢氣污染源主要來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機物的分解、發酵過程中散發的化學物質,臭氣中主要成分為H2S、NH3,產生部位主要有污水的前處理部分和污泥處理部分,包括細格柵沉砂池、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機房等。預處理區、生化處理區、污泥處理區惡臭氣體經管道收集后通過生物滴濾除臭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企業在采購過程中選用了低噪聲的設備,同時對生產設備及廢氣處理設施底部增設防震墊,有效的減少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三)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廢主要有格柵渣、沉砂、脫水泥餅、實驗室廢液、廢機油和生活垃圾等。格柵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脫水泥餅經機械脫水后委托杭州桐廬桐琳固體廢物治理服務有限公司處理;實驗室廢液、廢機油收集后委托浙江春暉固廢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
1. 廢水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符合設計標準。總排口水質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和總磷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標準。其他指標pH值、BOD5、SS、動植物油、石油類、糞大腸菌群、LAS、色度、總鎘、總鉻、總汞、總鉛、總砷、六價鉻、烷基汞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2. 廢氣
(1)有組織廢氣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生物滴濾法廢氣處理設施出口所測的氨、硫化氫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15米高排氣筒排放)。
(2)無組織廢氣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四周無組織排放的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甲烷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廠界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中二級標準。
3.噪聲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4.固廢調查結果
格柵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脫水泥餅經機械脫水后委托浙江春暉固廢處理有限公司處理;實驗室廢液、廢機油收集后委托杭州桐廬桐琳固體廢物治理服務有限公司處理。
5.敏感點監測結果
(1)環境空氣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敏感點5#姜家邊自然村100號和6#天英村文化禮堂硫化氫、氨濃度均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附錄D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中的1h平均值。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二級標準新擴改建項目相應的標準值。
(2)環境噪聲
項目所在區域敏感點5#姜家邊自然村100號和6#天英村文化禮堂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6.地表水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2天監測期間,本項目入河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1000m,各指標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
7.總量控制要求
根據監測結果及實際生產工況核算,項目排放的污染物總量能夠滿足廠區現有審批文件中核定的總量控制指標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已按照環保要求落實了環境保護措施,根據監測結果,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周邊敏感點環境空氣、噪聲,上下游地表水水質均符合相應的環境質量控制要求,工程建設對環境影響在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內。
六、驗收結論
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三期擴建工程項目執行了環保“三同時”的要求,驗收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措施均已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標達到相應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周邊敏感點環境空氣、噪聲、上下游地表水水質均符合相應的環境質量控制要求,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驗收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26日
舉報電話:盧曉 15958036388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桐廬紫光水務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