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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廬分水污水廠一二期提標工程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公示
2018年12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發布了《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為省級強制性地方標準,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為提升污水處理廠尾水水質,分水鎮污水廠對廠區內原有設施進行了改造提升工作。根據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95項,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的提標改造工程無需辦理環評手續。截至目前,項目已建設完成。
2024年4月6日,桐廬紫光水務有限公司根據《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一二期清潔排放提標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并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初步設計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單位:桐廬紫光水務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提標改造;
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分水鎮武盛村下白沙自然村;
規模和內容:拆除現狀終沉池、砂濾池、儲泥池和在線監測室及消毒外排池;新建中間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濾池及消毒接觸池、污泥濃縮池、污泥調理池和脫水機房、在線監測室和標準排放口;改造現狀加藥問、脫水機房和除臭設施。達到日處理10000噸廢水,出口設計出水水質由現狀一級A排放標準提高到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其他設計出水水質指標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21年8月委托浙江省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一二期清潔排放提標工程初步設計說明書》。桐廬縣發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1月對該項目進行審批,審批文號桐發改投[2022]1號。
項目于2022年5月23日開工建設,于2023年6月17日完工。
項目建設完成后,企業重新申領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30122MA2AX2L416001Q。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0萬元,占總投資的7.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桐廬分水污水廠一二期提標工程竣工環境保護設施整體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桐廬縣分水鎮污水廠一二期清潔排放提標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本項目不涉及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企業主要廢水為的生活污水及噴淋廢水。廠區產生的生活污水及噴淋廢水均進入集水井后經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排放入前溪。
(二)廢氣
本項目廢氣污染源主要為各污水處理構筑物等散發出來的惡臭氣味和污泥處理產生的惡臭氣體。其中,各污水處理構筑物等散發出來的惡臭氣味均在生化池上原有惡臭處理設施處理,廢氣通過等離子除臭+生物除臭塔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污泥濃縮池及污泥脫水機房等各處置單元進行密閉收集惡臭廢氣,污泥處理廢氣處理設施實際采用高能離于除臭處理惡臭污染物,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企業在采購過程中選用了低噪聲的設備,同時對生產設備及廢氣處理設施底部增設防震墊,有效的減少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三)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廢主要有柵渣、沉砂、生活垃圾、污泥等。其中,柵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污泥經處理達到污泥接收單位要求后委托杭州桐廬桐琳固體廢物治理服務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
1. 廢水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符合設計標準。總排口水質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氨氮、總量、總氮排放符合浙江省《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規定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即表1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中一級A標準。
2. 廢氣
(1)有組織廢氣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污泥除臭設施出口各污染物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標準。
(2)無組織廢氣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的氨,硫化氫,臭氣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廠界(防護帶邊緣)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中的二級標準。
3.噪聲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晝間≤65dB,夜間≤55dB。
4.固廢調查結果
本項目柵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污泥經處理達到污泥接收單位要求后委托杭州桐廬桐琳固體廢物治理服務處置。
監測結果表明,處理后的污泥能夠達到污泥最終處置單位接收要求即含水率達到60%以下。
5.敏感點監測結果
(1)環境空氣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敏感點氨和硫化氫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臭氣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二級標準新擴改建項目標準。
(2)環境噪聲
敏感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晝間≤60dB、夜間≤50dB。
6.地表水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2天監測期間,本項目入河排污口上、下游500米,pH、六價鉻、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汞、砷、鉛、鎘、揮發酚、石油類、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BOD5、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糞大腸菌群各指標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I類標準要求。
7.總量控制要求
根據監測結果及實際生產工況核算,項目排放的污染物總量能夠滿足廠區現有審批文件中核定的總量控制指標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已按照環保要求落實了環境保護措施,根據監測結果,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周邊敏感點環境空氣、噪聲,上下游地表水水質均符合相應的環境質量控制要求,工程建設對環境影響在可控范圍內。
六、驗收結論
桐廬分水污水廠一二期提標工程執行了環保“三同時”的要求,驗收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措施均已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標達到相應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周邊敏感點環境空氣、噪聲、上下游地表水水質均符合相應的環境質量控制要求,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驗收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要求完善驗收監測報告;
(2)加強三廢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有效運行;
(3)加強環境安全風險排查,落實風險防范物資,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避免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公示時間: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16日
聯系人:盧曉
聯系電話:15958036388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