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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華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4年3月28日,浙江華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浙江華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批復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華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衢州智造新城原衢州經濟開發區玉龍路 28號萬洋眾創城26棟101、102、201、202、402室、29棟401室,企業投資2800多萬元,廠房建筑面積4549平方米,購置注塑機、烘干機等設備,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3000噸一次性降解餐具的生產能力。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本項目于2020年12月23日經衢州市衢江區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服務協調領導小組同意,2021年11月23日經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員會備案通過;企業于2023年12月委托浙江綠創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浙江華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23年12月25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對該項目予以備案通過。
企業于2023年3月12日辦理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9133080358169437XC001W。
該建設項目于2023年12月開工建設,2024年3月建成試生產。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 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26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2萬元,占總投資的0.75%。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年產3000噸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項目,實際建成年產約2250噸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項目(環評設計購置20臺注塑機、20臺烘干機,實際購置15臺注塑機、12臺烘干機),未達到環評設計產能,故本次驗收為項目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驗收內容中實際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原環評設計1臺注塑機配套1臺烘干機,實際購置15臺注塑機、12臺烘干機,其中有3臺注塑機采取模內結晶,取消模外結晶,故未配置烘干機。
2.原環評未提及注塑機使用液壓油,實際注塑機使用液壓油且會定期更換出廢液壓油,產生的廢液壓油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冷卻水和生活污水。
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后(其中氨氮、總磷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園區污水管網,經衢州市工業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外排。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原料干燥廢氣、注塑和烘干廢氣、破碎粉塵。
原料干燥廢氣在車間無組織排放,企業加強車間通風處理。
企業在每臺注塑機的機械手上方和烤箱出口處各設1個吸風集氣罩,注塑和烘干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再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25米高排放。
因破碎顆粒較大,破碎產生的粉塵較少,在密閉間無組織排放,企業加強清掃和通風。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泵、風機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包裝材料、廢活性炭、廢液壓油和員工生活垃圾。
其中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活性炭委托至源環保科技(浙江衢州)有限公司進行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廢液壓油委托有資質單位(衢州市立建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企業設有約5m2危廢貯存間,設有警示標志和標識;一般固廢暫存場所分區設置,面積約 2m2。上述暫存場所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本項目按照環評報告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在線監測工程、“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該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廢水處理設施出口的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等污染物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氨氮和總磷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要求。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注塑和烘干廢氣處理設施出口的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5特別排放標準限值的要求。
項目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的濃度最大值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
項目廠房門口測點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任意一次濃度值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內 VOCs 無組織特別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排放量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排放量(0.3kg/t 產品)(所有合成樹脂(有機硅樹脂除外)排放限值標準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中3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及項目備案中的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經處理裝置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固廢、危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1.驗收結論
浙江華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項目備案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
2.后續要求
(1)建設單位加強現場管理以及廢氣處理裝置等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嚴格控制無組織廢氣的排放,按照排污許可要求開展分析監測,加強固(危)廢規范化暫存與管理,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竣工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細化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內容,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附圖、附件等相關內容。
公示期: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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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華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