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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新型焊接氣、2800噸高效除塵劑、54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4800噸碳氫制冷劑、500噸車用清洗劑、1500噸混合發泡劑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公示
2023年12月26日,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新型焊接氣、2800噸高效除塵劑、54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4800噸碳氫制冷劑、500噸車用清洗劑、1500噸混合發泡劑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批復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位于衢州市業智路41號,企業購置衢州市業智路41號地塊,擬投資36597萬元建設年產4000噸新型焊接氣、2800噸高效除塵劑、54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4800噸碳氫制冷劑、500噸車用清洗劑、1500噸混合發泡劑建設項目。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該項目已經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員會批準同意建設并備案(備案號:2101-330851-04-01-590543);2022年3月企業委托浙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新型焊接氣、2800噸高效除塵劑、54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4800噸碳氫制冷劑、500噸車用清洗劑、1500噸混合發泡劑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2年4月12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對該項目進行了審批,審批文號:衢環智造建[2022]20號。
企業于2023年4月10日辦理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91330800MA2DJX751B001W。
該建設項目于2022年4月開工建設,2023年10月建成試生產。
本項目勞動定員45人,實行一班制,年工作300d,項目不設食宿。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 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3289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90萬元,占總投資的1.16%。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年產4000噸新型焊接氣、2800噸高效除塵劑、54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4800噸碳氫制冷劑、500噸車用清洗劑、1500噸混合發泡劑建設項目,實際企業目前僅生產4000噸新型焊接氣、2800噸高效除塵劑、44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2300噸碳氫制冷劑,剩余的10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2500噸碳氫制冷劑、500噸車用清洗劑(含一氯甲烷)未建設,1500噸混合發泡劑建設項目企業承諾不再建設,實際產能未達到設計產能,因此為項目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驗收內容中實際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 由于產能未達產,部分儲罐數量較環評有所變化,增加冷媒回收裝置,但不影響產品及產能變化;
2. 環評識別出距離項目廠界300m存在大氣環境保護目標——野鴨壟村,目前已搬遷。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主要廢水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無生產廢水。
廠區內實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與經化糞池預處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納管進入園區污水管網后送至城東污水處理廠(三期)處理達標后排放衢江。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車間充裝過程中產生的充裝廢氣、卸車過程中產生的卸車廢氣、車間密封點廢氣。
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采用屏蔽泵,設置氣相平衡系統和余氣回收裝置,每次充裝結束后,經余氣回收裝置回收后,少量殘留在充裝接頭內的氣體無組織排放。
本項目在卸車過程為密閉壓力管道輸送,且在卸車過程采取余氣回收系統、氣相平衡系統,接頭采用與罐車配套的快速接頭等措施,裝卸過程管道密閉,每次裝卸結束后,經余氣回收裝置回收后,少量殘留在接頭內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車間密封點廢氣在車間無組織排放。
項目周邊500m范圍內無大氣環境保護目標。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泵、空壓機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項目周邊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機油和生活垃圾。
其中廢機油收集后委托衢州市立建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企業于2023年8月修編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在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進行了備案,備案編號:330881-2023-050-H。同時企業建有了2452m3的事故應急池,罐區設置圍堰,可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2)本項目未要求設置在線監測裝置。
(3)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該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中的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動植物油、氟化物、AOX等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的要求;氨氮和總磷指標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限值的要求。
初期雨水收集池出口廢水中的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動植物油、氟化物、AOX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的要求;氨氮和總磷指標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限值的要求。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氟化物和非甲烷總烴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車間門口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中表A.1中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中3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和VOCs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經相應回收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固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1.驗收結論
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新型焊接氣、2800噸高效除塵劑、5400噸制冷劑及新型混合制冷劑、4800噸碳氫制冷劑、500噸車用清洗劑、1500噸混合發泡劑建設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
2.后續要求
(1)建設單位加強現場管理以及廢氣回收裝置等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不斷完善廢氣環保處理設施建設,嚴格控制無組織有機廢氣的排放,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竣工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附圖、附件等相關內容。
公示時間: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7日
聯系人:周全勝
聯系電話:15695707529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