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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2200t/a特種蠟項目(先行)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3年9月28日,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2200t/a特種蠟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東港七路118號,企業投資1294.5萬元,對廠區內現有廠房進行改造并購進相關生產設備,建設“2200t/a特種蠟項目”,現建成生產能力為1477t/a特種蠟。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21年10月22日,項目在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員會局備案,并取得了《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110-330851-04-02-603761。2022年7月,企業委托浙江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2200t/a特種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2年08月18日,項目取得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關于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2200t/a特種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審批文號:衢環智造建[2022]46號。
2023年07月13日,項目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91330800565882784Y001U。
2022年08月29日,項目開工建設。2023年7月25日,項目竣工。2023年7月30日,項目試生產調試。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 投資情況
本次驗收部分實際投資1294.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8萬元,占總投資的3.71%。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2200t/a特種蠟項目中1477t/a特種蠟生產線,環評設計建設3條微粉蠟生產線+1條混合蠟生產線,實際已建設2條微粉蠟生產線+1條混合蠟生產線,尚有1條微粉蠟生產線未建設,實際產能未達到環評設計產能,因此本次驗收為項目的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生產設備變動
(1)環評未提及,企業實際設有1臺小型布袋除塵器(4#),用于處理PE微粉蠟生產線包裝設備內部粉塵,處理后廢氣與1#除塵器、2#除塵器處理后的廢氣,以及混合蠟生產線3#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的廢氣一并經15m排氣筒高空排放。
(2)環評未提及,企業實際設置1臺水環真空泵,用于PE微粉蠟生產線包裝設備提供真空。循環水撈渣后循環使用定期添加,廢水不排放。
(3)環評未提及,企業實際在室外設有2臺旋片真空泵,用于PE微粉蠟生產線投料處提供真空。
這3臺設備為PE微粉蠟生產線必需設備,未改變生產線生產工藝和產污量,粉塵排放量未超出環評預測,驗收監測報告核算表明,顆粒物排放總量符合相關要求。
2.廢氣處理有所變動
(1)環評中要求各粉塵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引至脈沖布袋除塵設備處理后由15m排氣筒高空排放。實際投料粉塵G1-1經投料機自備濾芯過濾處理后,從15m排氣筒排放。
(2)旋片真空泵廢氣經自帶濾芯處理后,從15米1#排氣筒排放。
(3)真空泵廢氣水洗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4)實際員工從原有廠區抽調,無新增人員,食堂油煙無新增排放。
3.廢水處理有所變動
環評中要求新增勞動定員,實際從原有廠區抽調,無新增人員,生活污水無新增排放。
4.企業實際產生廢布袋、水環真空泵撈渣、廢濾芯等固廢,暫未產生,產生收集后委托浙江巨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循環冷卻水、水環真空泵循環水。
本項目勞動定員均在原有廠區抽調,無新增人員,故生活廢水不新增排放;循環冷卻水循環使用,不添加藥劑,定期添加不外排;水環真空泵循環水經撈渣后循環使用,不排放。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PE微粉蠟生產線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投料粉塵G1-1、粉碎粉塵G1-2、出料包裝粉塵G1-3(包裝機頂部集氣罩收集廢氣),包裝廢氣G1-4(包裝機內部廢氣),室外2臺旋片真空泵廢氣G1-5,PE/PTFE混合蠟生產線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投料粉塵G2-1、出料包裝粉塵G2-2,水環真空泵廢氣、以及油煙廢氣。
PE微粉蠟生產中的投料粉塵G1-1經1#、2#投料機濾芯過濾處理,粉碎粉塵G1-2經1#、2#脈沖布袋除塵設備處理,包裝粉塵G1-3(包裝機頂部集氣罩收集廢氣)經1#脈沖布袋除塵設備處理,包裝粉塵G1-4(包裝機內部廢氣)經4#脈沖布袋除塵設備處理,室外2臺真空泵廢氣G1-5經自帶濾芯處理,PE/PTFE混合蠟生產中投料粉塵G2-1、包裝粉塵G2-2經3#脈沖布袋除塵設備處理,所有廢氣一并經15m高1#排氣筒排放。
PE微粉蠟生產中的水環真空泵廢氣水洗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本項目勞動定員均在原有廠區抽調,無新增人員,故不新增食堂油煙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粉碎機、混合機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收集的粉塵、廢包裝袋、廢機油、生活垃圾、廢布袋、廢濾芯、水環真空泵撈渣。
其中無法回收利用的收集粉塵、廢包裝袋委托浙江巨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廢布袋、水環真空泵撈渣、廢濾芯暫未產生,產生周期較長,企業承諾待產生后委托浙江巨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廢機油委托浙江佳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在廠區四車間西北角的現有80m2危廢暫存間,其最大存儲量30t,滿足本項目儲存要求,具有防腐防滲防漏措施,標識、標牌、臺賬完善。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企業已建有88m3應急池,2023年8月18日企業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上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編號:330802-2023-051-L)。
(2)原有項目存在問題中,“1萬噸/年含氟特種功能材料項目”VOCs總量已重新進行核定,企業后續生產中已按照《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要求對“1 萬噸/年含氟特種功能材料項目”進行管理。
(3)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本項目勞動定員均在原有廠區抽調,無新增人員,生活廢水不新增排放,不進行驗收監測。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
項目敏感點潘家垅村黨群服務中心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表2二級標準要求。
本項目勞動定員均在原有廠區抽調,無新增人員,食堂油煙不新增排放,不進行驗收監測。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未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中3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煙粉塵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環評及批復,現場調查,審核驗收監測報告等,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
保護法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
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實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
六、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1.驗收結論
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2200t/a特種蠟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項目可通過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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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