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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博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公示
根據《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村污染防治2022年工作計劃》、《衢州市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若干規定》、《2023年衢州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通知》等法規文件等相關要求,壓實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主體責任,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各重點單位須按要求開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監測,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履行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報告,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土壤地下水自行監測并制訂用地土壤(地下水)監測方案。
依照上述要求,浙江衢州博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浙江衢州博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2023年6月)。
2023年6月19日,《浙江衢州博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地塊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通過評審,2023年9月,編制完成《浙江衢州博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
本項目自行監測過程中,共布設3個土壤采樣點(1個表層樣,1個深層樣0.5-1.5m、1.5-3m、3-4.5m、3個樣品,1個對照點),設置1個土壤平行樣,共采集6個土壤樣品。土壤監測項目為GB36600表1中的45項基本項目以及特征污染物:pH、氯化物、石油烴(C10-C40)。
其中共計40項未檢出項;pH、銅、鎳、總砷、總汞、鉛、鎘、氯化物、氨氮、石油烴(C10-C40)共10項均檢出。檢出項中除pH、氯化物、氨氮無相關標準值,暫不進行評價;其他項目銅、鎳、總砷、總汞、鉛、鎘、石油烴(C10-C40)檢測數據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自行監測過程中,共布設3個地下水采樣點(包含1個對照點),設置1個地下水平行樣,共采集4個地下水樣。本次監測點位地下水監測項目為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特征因子:甲醛、石油烴C10-C40地下水監測項目共37項。其中地下水監測項目pH、濁度、色度、氨氮、甲醛、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總硬度、耗氧量、氟化物、碘化物、氯離子、硫酸鹽、石油烴C10-C40、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溶解性固體總量、鋅、鋁、鐵、錳、鈉、六價鉻共22項檢出。其余15項關注污染物均未檢出。
監測項目中,對照點的鋁未達GB/T14848表1常規指標中Ⅳ類標準限值的要求,特征因子:甲醛、石油烴C10-C40,無相關標準值,暫不進行評價,其他監測項目符合GB/T14848表1常規指標中Ⅳ類標準限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