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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造紙輔料生產線技改項目自行驗收公示
2023年2月9日,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年產6萬噸造紙輔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5月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龍游縣湖鎮鎮沙田湖工業區,原名龍游縣金龍紙業有限公司,2014年11月更名為浙江金龍紙業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再次更名為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是一家集研發、制造、銷售為一體的包裝用紙、包裝紙片(箱)生產企業,主要產品有瓦楞紙、復合原紙、紗管紙、輕涂白卡紙、污泥襯板紙等。為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提倡廢棄物資源循環再利用,全面落實限制進口廢紙的相關要求,公司投資800萬元,在現有廠區內建設年產6萬噸造紙輔料生產線技改項目。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21年3月16日,該項目獲得龍游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項目代碼:2103-330825-07-02-597600);2021年8月企業委托浙江天睿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造紙輔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1年11月25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龍游分局以《關于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造紙輔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對該項目進行了審查批復:衢環龍建[2021]87號。
項目于2020年11月開工建設,由于企業未批先建安裝了削片機、打磨機、氣蒸倉等熱磨工序及設備,被衢州市生態環境局龍游分局現場檢查時發現,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并按要求補辦了環評手續,2022年10月項目建成并投入試運行。
企業于2017年6月15日申領了排污許可證,之后陸續進行了延續和變更,2013年1月重新申請,許可證號為:91330825704627979L001P。
3. 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占總投資的1.9%。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年產6萬噸造紙輔料生產線項目,實際產能達到設計產能,因此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存在以下變化:
1. 環評中要求旋風分離產生的凝結水經旋風分離裝置下方的集水坑收集后,用于廠區道路灑水抑塵。實際生產中,由于旋風分離裝置下方的集水坑收集凝結水的同時,木屑粉也進入了集水坑,因此沾有凝結水的木屑粉回用于生產,其余凝結水用于廠區道路灑水抑塵。
對照《制漿造紙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6號)及《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冷卻水和凝結水。
裝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損耗。
沾有凝結水的木屑粉回用于生產,其余凝結水用于廠區道路灑水抑塵。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切片、篩選廢氣以及旋風分離尾氣。
切片、篩選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達標后通過 15 米高排氣筒排放。
旋風分離尾氣主要為水蒸氣,夾帶少量的細纖維,接入原有項目白水池。
3.噪聲
本項目主要來自于鼓式削片機、電機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安裝消聲器減振墊、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本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木渣、金屬、集塵灰、無組織沉降粉塵、廢機油、含油抹布、勞保用品等。
其中木渣、集塵灰、無組織沉降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金屬外售綜合利用;廢機油委托浙江海宇潤滑油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含油抹布和勞保用品與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企業設有30平方的危廢暫存庫,地面采用硬化和防滲、防腐、防雨處理,分區分類存放,設置了廢物警示標志及標識。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公司廠區生活污水總排口中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等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要求;氨氮和總磷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布袋除塵器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標準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濃度指標監測結果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公司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測得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噪聲排放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和顆粒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環評及批復,現場調查,審核驗收監測報告等,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實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
六、驗收結論
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造紙輔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相關問題經整改合格后,項目方可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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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