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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5 萬噸環氧氯丙烷(二期)和6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公示
2022年12月15日,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年產15 萬噸環氧氯丙烷(二期)和6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參會人員組成驗收組。會前驗收組現場檢查了該工程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會上分別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工程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驗收監測單位關于該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經認真討論,提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初步意見。會后企業根據驗收初步意見進行了整改并完善了驗收監測報告,最終驗收組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是集商貿、生產、經營于一體的企業,成立于2008年,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智造新城綠茵路26號,總占地總面積155892m2。企業為了市場需求,投資建設年產15 萬噸環氧氯丙烷(二期(二期設計產能9萬噸/年環氧氯丙烷,其中又分為一期和二期,下述所提及一期、二期均為本次二期內容))和6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實際建設完成環氧氯丙烷一期工程,即6萬噸/年環氧氯丙烷生產線(2條生產線),3萬噸/年環氧氯丙烷二期工程(一條線)未建;6萬噸/年二水氯化鈣生產裝置僅建設了壓濾工段,剩余的氯化鈣母液依托原有項目二水氯化鈣生產裝置柔性生產。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20年3月27日,衢州市綠色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部出具了《浙江省工業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代碼:2019-330891-26- 03-801552);企業于2020年11月委托浙江天睿環??萍加邢薰揪幹屏恕墩憬腊罨び邢薰灸戤a15萬噸環氧氯丙烷(二期)和6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0年12月23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關于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環氧氯丙烷(二期)和6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衢環集建[2020]41號)。
2020年7月30日,企業申領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308006807 46534A001P,并于2021年1月6日進行變更,2021年12月29日進行重新申請,本項目于此次重新申請時納入排污許可。
該項目于2021年1月開工建設,2022年2月建成并投入試生產。
3. 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2314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70萬元,占總投資的2.03%。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公司年產15 萬噸環氧氯丙烷(二期)和6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其中的6萬噸/年環氧氯丙烷生產線(2條生產線),3萬噸/年環氧氯丙烷二期工程(一條線)未建;6萬噸/年二水氯化鈣生產裝置僅建設了壓濾工段,剩余的氯化鈣母液依托原有項目二水氯化鈣生產裝置柔性生產,因此為項目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如下變動情況:
1. 環評中本項目一套處理規模為600t/d的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生產廢水經新建的混凝+厭氧+好氧處理達標后納管;實際因三氯乙烯的毒性影響,企業新建一座兼氧罐(2000m3,相比環評擴大了池容),與原有項目廢水混合后,利用原有設施,經混凝沉淀+兼氧(新建)+厭氧+好氧處理達標后納管,現有數據表明處理效果較好,能夠穩定達標。
2.環評中污水處理惡臭氣體收集后經堿液噴淋處理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實際污水處理惡臭氣體收集后經“水噴淋+堿液噴淋”處理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3.因市場影響,環評中年產6萬噸二水氯化鈣未建設,實際本項目產生的28%氯化鈣部分按照環評依托企業原有項目的二水氯化鈣進行生產(本部分未變化),部分28%氯化鈣經壓濾后去除雜質形成液體氯化鈣外售(液體氯化鈣由環評的23811.77噸/年增加為實際的103252.38噸/年)。
4.環評中未對二水氯化鈣成品包裝廢氣進行評價;實際包裝廢氣收集后經1套一級水噴淋裝置處理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5.實際企業新建危廢暫存庫一間,原有的危廢暫存庫停用。
6.項目氯化鈣母液不進行脫色處理,故無廢活性炭產生。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1.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酸性廢水、廢氣噴淋水、脫水塔廢水、真空泵廢水、冷凝水、初期雨水、地坪沖洗水、設備清洗水、生活污水和依托項目的冷凝廢水、除塵廢水、真空泵廢水。
酸性廢水與石灰中和后回用于生石灰消化工序。
廢氣噴淋水套用到環氧氯丙烷生產工藝中的pH調節工序。
企業新建一座兼氧罐(2000m3),脫水塔廢水、真空泵廢水、冷凝水、初期雨水、地坪沖洗水、設備清洗水、冷凝廢水、除塵廢水、真空泵廢水等工藝廢水收集后與原有項目廢水混合,利用原有設施,經混凝沉淀+兼氧(新建)+厭氧+好氧處理達標納管,送巨化環科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排入烏溪江。
企業設置了標準排污口,在廢水排放口安裝了廢水在線監控系統,監測指標為pH、化學需氧量,在線監控數據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網。
2.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廢氣主要為環氧氯丙烷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廢氣(包括甘油吸收塔尾氣、粗鎦塔不凝氣、精餾塔不凝氣、酸霧、鹽酸解析氣)、真空泵廢氣、裝置區無組織廢氣、環氧氯丙烷裝卸廢氣、生石灰裝卸粉塵、石灰消化粉塵,公用工程中的儲罐廢氣、污水處理惡臭、食堂油煙、裝卸汽車尾氣以及本項目氯化鈣母液依托原有項目的二水氯化鈣生產線生產產生的燃氣爐煙氣、成品包裝廢氣。
工藝廢氣經新建的三級噴淋塔(TA001)(兩級水洗+一級堿洗)吸收處理達標后由30米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
真空泵廢氣經水吸收+不凝氣回收管路進甘油吸收塔回用。
石灰消化粉塵收集后經水噴淋處理設施(TA002)處理后20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儲罐廢氣采用呼吸閥+平衡管+氮封進行控制。
項目污水處理站對調節池、污泥池、沉淀池、好氧池進行加蓋密閉,廢氣收集后經“水噴淋+堿噴淋”(TA003)處理設施處理后15米高(DA003)排放。
二水氯化鈣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燃氣爐煙氣分別經企業原有的三套濕法除塵器處理后由30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二水氯化鈣成品包裝廢氣經一套一級水噴淋裝置處理后15米高空排放。
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
裝置區無組織廢氣、環氧氯丙烷裝卸廢氣、生石灰裝卸粉塵、裝卸汽車尾氣無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泵、風機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安裝消聲器減振墊、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環氧氯丙烷生產過程中的輕組分、石灰乳過濾濾渣、母液壓濾濾渣、甘油廢包裝桶、辛葵酸廢包裝桶、檢修廢渣、石灰集塵渣、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廢機油、含油抹布、勞保用品和生活垃圾。
其中輕組分、檢修廢渣、物化污泥委托浙江虎鼎環??萍加邢薰咎幹?;辛葵酸廢包裝桶、含油抹布、勞保用品委托浙江金泰萊環??萍加邢薰咎幹?;母液壓濾濾渣、石灰集塵渣、生化污泥委托衢州市衢江區興圣保溫材料有限公司處置;石灰乳過濾濾渣委托建德市友邦鈣業有限公司處置;甘油廢包裝桶外賣綜合利用;廢機油尚未產生,待產生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公司新建危險廢物暫存間(200m3)一間,按要求設立了“防滲、防漏、防雨”措施以及標志標識,分類收集和儲存,并建立相應的臺賬記錄。
5.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企業建有事故應急池(約2000m3)一只和初期雨水池(148m3),并配備應急切換系統;2022年1月企業編制完成了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上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備案(備案編號:330802-2022-005-H)。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污水處理站排放口中的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可吸附有機鹵化物等污染物濃度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的要求;氨氮濃度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氯離子濃度符合與巨化環科污水處理廠簽訂的污水處理合同約定值標準要求。
廠區雨水排口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均符合《衢州市治水長效戰2020年工作計劃》中高新園區大排渠關于化學需氧量、氨氮的有關濃度規定要求。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三級噴淋塔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氯化氫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關要求;環氧氯丙烷排放濃度符合《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處理站廢氣處理設施出口的氨、硫化氫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化灰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許排放速率中二級標準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28%氯化鈣依托原有項目的二水氯化鈣生產線生產液體氯化鈣以及二水氯化鈣,監測數據引用企業“年產8.1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驗收項目中的監測數據,該監測數據生產工況包含本項目的相應生產。數據表明,本項目1-3#濕法除塵處理設施出口兩個周期所測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最大值均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4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排放濃度最大值均符合《關于印發<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6號)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冷卻、包裝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兩個周期所測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最大值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4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和氯化氫無組織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無組織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1二級新擴改建的標準要求。
項目廠房門口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任意一次濃度值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CODCr、NH3-N、顆粒物、氯化氫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環評及批復,現場調查,審核驗收監測報告等,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實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現有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
六、驗收結論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5 萬噸環氧氯丙烷(二期)和6萬噸二水氯化鈣技改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現有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已監測的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相關問題經整改且數據監測合格后,項目方可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