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
友情鏈接:豐行互聯
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22-12-14
浙江巨龍鋼業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公示
根據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松陽分局,關于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及年度自行監測工作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2021工作計劃》(浙土壤辦〔2021﹞2號)等有關要求,壓實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主體責任,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各重點單位須開展各重點單位應按要求制訂用地土壤(地下水)監測方案。
依照上述要求,浙江巨龍鋼業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編制《浙江巨龍鋼業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2022年11月20日,《浙江巨龍鋼業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通過評審,2022年12月,編制完成《浙江巨龍鋼業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本次自行監測過程中,自行監測過程中,共布設3個土壤采樣點,每個監測點采集3個土壤樣品,共采集3個土壤樣品。土壤監測項目為GB36600表1中的45項基本項目以及特征污染物:pH、石油烴C10-C40、氟化物土壤監測項目共48項中除鎳以外均《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共布設5個地下水采樣點,每個監測點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共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浙江巨龍鋼業有限公司的各監測點位除DS01-S05硝酸鹽氮、氟化物、鎳,S03與S05的碘化物除外,其余監測指標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Ⅵ類水質標準要求。
土壤中的鎳與地下水中的DS01-S05硝酸鹽氮、氟化物、鎳,S03與S05的碘化物列為關注污染物,明年繼續做監測。其余監測結果均符合標準,故企業只要只需對重點區域內的設備及設施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土壤及地下水監測頻次按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標準進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