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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原金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0.5萬噸H型鋼擴建及配套噴漆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2年8月9日,衢州原金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對公司年新增0.5萬噸H型鋼擴建及配套噴漆技改項目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原金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衢州原金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區高塘路33號,是一家以金屬材料、五金、機電設備、裝潢材料的銷售,金屬構件加工為主的企業。為了進一步優化生產工藝、提升產品質量,公司在現有生產產能不變的情況下在原有廠區內投資建設新生產線并包含新增的涂裝工序,主要建設內容為:在原有生產線的基礎上,新增一條年生產5000噸金屬構件生產線并包含新增的涂裝工序(原有項目無噴漆工序)。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衢州市環境保護局衢江分局于2013年7月26日通過了《衢州原金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一萬噸H型鋼、100萬平方米彩鋼夾芯板、200萬平方米單層彩鋼板、2萬噸開平板、5000噸檀條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批復文號:衢江環建[2013]31號。2017年3月24日項目驗收通過。
2020年3月公司委托浙江和澄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年新增0.5萬噸H型鋼擴建及配套噴漆技改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于2020年4月21日通過了衢州市生態環境局衢江分局備案(備案號:3308212020008)。
項目于2020年4月開工,2021年9月竣工并投入生產。企業已在2022年6月24日變更了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為913308037045987684001Z。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占總投資的5.75%。
(四)驗收范圍
企業實際產能已達到環評設計要求,故本次為針對年新增0.5萬噸H型鋼擴建及配套噴漆技改項目的整體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存在以下變化:
1.環評中拋丸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在通過布袋除塵器除塵系統處理,最后通過15m高1#排氣筒排放;實際從同一臺拋丸機的頭尾分別接出兩根排氣管,外接兩臺布袋除塵器,拋丸粉塵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1#、2#排氣筒排放。排污許可證為一般排放口,未新增廢氣主要排放口。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原金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0.5萬噸H型鋼擴建及配套噴漆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22)第22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區生活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CODcr、懸浮物、動植物油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拋丸粉塵布袋除塵處理設施出口所測顆粒物排放濃度值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表2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噴漆廢氣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出口所測廢氣中苯、苯系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乙酸酯類(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表2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廠界四周各點測的無組織廢氣中苯、苯系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6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
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1h平均濃度與任意一次濃度值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5的排放限值要求。
項目敏感點(田畈里)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24小時平均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要求;二甲苯1h平均濃度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附錄D中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非甲烷總烴一次濃度值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的標準限值。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項目敏感點(田畈里)晝間聲環境監測結果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外環境2類功能區標準。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和VOCs、粉塵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復的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根據環評及批復,現場調查,審核驗收監測報告等,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實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廢水、廢氣、噪聲等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
公示期:2022年11月23日-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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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原金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