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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000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建設項目(二期6000噸/年)驗收公示
2022年8月30日,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年產12000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建設項目(二期6000噸/年)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和環境監理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環境監理單位關于該項目環境監理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衢州南高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位于衢州市高新技術園區綠茵路19號,是一家從事無水氫氟酸、氟化氫銨生產的企業。2016年12月,企業更名為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結合自身的技術優勢,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反應器、制片機等設備,投資建設年產12000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項目(分二期建設,每期6000噸/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該項目已在衢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進行了備案(項目代碼:2019-330802-26-03-008665-000);2015 年2月公司委托浙江環科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衢州南高峰化工有限公司年產 12000 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原衢州市環境保護局集聚區分局對該環境影響報告進行了審批,審批文號為:衢環集建[2015]6號。
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項目(6000噸/年)于2015年4月經過審批后開工建設,于2015年8月20日試生產,2016年7月通過了市局組織的環保竣工三同時驗收,并取得了原衢州市環境保護局集聚區分局《關于衢州南高峰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2000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一期6000噸/年)建設項目環保設施階段性驗收意見的函》(衢環集驗[2016]21號)。
二期項目主裝置于2019年8月開工建設,2021年9月建成并投入試生產,并委托進行了環境監理。
企業于2021年9月24日對排污許可證進行了變更,許可證編號:91330800566985363H001V。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20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40萬元,占總投資的6.8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公司年產12000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建設項目(二期6000噸/年),實際產能達到設計產能,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及環境監理報告,項目主要有以下變化:
1. 環評中有2臺熱風爐(電加熱)對盛液盤進行加熱;實際取消熱風爐,改為電直接加熱盛液盤。
2. 環評中循環冷卻系統排水作為清下水外排;實際循環冷卻水排水回收利用于AHF尾氣處理裝置制有水氫氟酸,不外排。
3.原環評中氣氨采用水槽吸收作為副產外售,環評未提及氣氨吸收尾氣,實際產生的氨水作為危廢處置,氣氨吸收尾氣接入三級水洗滌塔洗滌后20米高空排放。
4.原環評項目HF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實際應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特別排放限值。
5.原環評設置有氨過濾器,但未提及廢濾芯(含濾渣);實際有廢濾芯(含濾渣)產生,作為危廢處置。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000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建設項目(二期6000噸/年)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浙環資驗字(2022)第7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三級水噴淋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兩天所測廢氣中氟化物排放濃度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排放標準的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氟化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氨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的要求。
(二)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生活廢水排放口中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和氟化物等污染物濃度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三級標準的要求;氨氮和總磷濃度指標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企業清下水排放口中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指標均滿足《衢州市2020年度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和環保督察整改目標責任書》中排放指標的要求。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的要求。
(四)總量控制
本項目不新增勞動人員,故不新增CODcr和氨氮排放總量;項目HF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000噸高純干法氟化氫銨建設項目(二期6000噸/年)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9月8日-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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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