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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內容調整項目(染整二區)驗收公示
2022年8月3日,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內容調整項目(染整二區)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開泰置業有限公司(實施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建設于江山市賀村鎮十里牌工業園區內,分為染整一區、二區、三區和污水集中處理站。本次驗收項目位于染整二區,實施單位為浙江開泰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泰置業”,染整二區以前實施單位為浙江福安織造科技有限公司,后拍賣給開泰置業),開泰置業成立江山市盛泰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盛泰紡織”),然后由盛泰紡織對染整二區進行生產經營。建設年產4950t坯布染整生產線。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0年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通過收購、兼并江山印染廠,在賀村十里牌工業小區實施建設十里牌染整工程項目,項目設置兩個染整區,分別為染整一區、染整二區。建設規模為染整一區散纖染整7500t/a,毛條染整3600t/a,羊毛及羊絨面料210萬米(945.8t)/a;染整二區坯布染整15000t/a。項目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衢環建〔2010〕第41號)。
因國際、國內市場需求變化,同時根據《浙江省印染行業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要求,項目實施過程中公司調整產品方案、生產規模、工藝設備以及空間布局,并增設染整三區,衢州市生態環境局以衢環建〔2012〕第38號《衢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要求設立染整三區請示的批復》文件同意染整三區設立。項目內容調整后建設規模為染整一區高檔紗線纖染整3000t/a,色紡紗用纖維染整7500t/a,面料染整9000t/a;染整二區坯布染整4950t/a;染整三區紗線9000t/a,絲襪成品1350t/a。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學于2017年7月編制完成《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內容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衢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17年8月7日以衢環建〔2017〕31號文對該項目作出了批復。
目前,染整一區實施單位為寧波中鑫毛紡集團江山有限公司;染整二區實施單位為浙江開泰置業有限公司,開泰置業成立江山市盛泰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對染整二區進行生產經營;染整三區實施單位為浙江健盛集團江山針織有限公司。染整一區和染整三區于2019年7月11日通過階段性驗收。
2022年6月15日,開泰置業完成了排污許可登記,登記編號為91330881MA2DH1E90C001Z。
染整二區項目于2017年9月開工建設,2019年11月建成。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00萬元,占總投資的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內容調整項目中染整二區坯布染整4950t/a(以下簡稱“本項目”)項目,為染整二區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環評中推薦在染整一區設置1臺10t/h生物質鍋爐和1臺40t/h生物質鍋爐為三個染整區集中供熱,實際該區域已實行集中供熱,蒸汽由浙江大唐國際江山新城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提供,集中供熱后染整一區不再設生物質鍋爐,但集中供熱蒸汽溫度(進氣為180℃,實際使用為130℃)無法滿足本項目定型溫度需要,為了滿足生產需求,染整二區單獨設置鍋爐房,配套3臺燃氣導熱油爐為整個染整二區定型機供熱。
2、環評中低濃廢水進中水回用系統處理達標后回用于生產,中水回用后端實施雙膜系統。實際低濃廢水進中水回用系統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中水回用后端暫未安裝雙膜系統,故無濃水產生;根據驗收監測結果,本項目中水回用系統出水指標可滿足《紡織染整工業回用水水質》(FZ/T 01107-2011)標準要求。
3、環評中要求企業在購置設備時單獨配備相應的廢氣收集系統,對各定型機廢氣收集后采取余熱回收+水噴淋+靜電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設兩套處理設施。實際本項目兩臺定型機廢氣單獨配備相應的廢氣收集系統,各定型機廢氣收集后合并進入一套廢氣處理設施,經余熱回收+水噴淋+靜電處理后15m高排氣筒排放,廢氣處理設施比環評減少一套,廢氣收集及處理工藝與環評一致,根據驗收監測結果,本項目定型機廢氣能夠達標排放。環評未考慮定型廢氣噴淋廢水,實際噴淋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和高濃廢水、車間清洗廢水等廢水一起進十里牌染整中心污水集中處理站處理。
4、環評中鍋爐煙氣45m排氣筒高空排放(環評染整一區鍋爐為集中供熱鍋爐,鍋爐燃料用成型生物質燃料);實際鍋爐煙氣15m排氣筒高空排放(染整二區為燃氣導熱油爐,燃料用清潔能源天然氣)。
5、實際企業在實施中增加了中水回用系統臭氣收集處理設施,臭氣進入一套兩級堿噴淋塔進行處理后15米高空排放。實際新增了少量堿洗廢水,堿洗廢水經pH調節后和其他廢水一起送十里牌染整中心污水集中處理站處理。
6、環評中未提及定型廢油和廢導熱油等危廢,實際有定型廢油、廢導熱油(暫未產生)等危廢產生,目前產生的危廢委托浙江錦輝環保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收集貯存轉運。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內容調整項目(染整二區)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浙環資驗字(2022)第19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定型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染整油煙、VOCs、臭氣排放濃度最大值均符合《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染整二區天然氣導熱油鍋爐廢氣出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最大值和煙氣黑度均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染整二區中水回用系統臭氣兩級堿噴淋塔出口和十里牌染整中心污水集中處理站臭氣三級堿噴淋塔出口中氨、硫化氫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最大值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要求;食堂油煙凈化裝置出口中油煙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表2相關標準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氫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新擴改建”二級標準要求;臭氣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中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項目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1h平均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附錄A表A.1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敏感點十里牌居住小區、獅峰村所測環境空氣中的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要求;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相關限值要求。
(二)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十里牌染整中心污水集中處理站總排口中pH值范圍、懸浮物、色度、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苯胺類最大日均值濃度均符合《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中表2間接排放限值要求;染整二區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最大日均值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要求,其中氨氮最大日均值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間接排放限值要求;染整二區回用水池中pH值范圍、懸浮物、色度、透明度、電導率、化學需氧量、總硬度、鐵、錳最大日均值濃度均符合《紡織染整工業回用水水質》(FZ/T 01107-2011)限值要求。
本項目(染整二區)廢水排放量為153829.5t/a(466.15t/d)符合環評要求,單位產品排水量符合《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相應要求。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3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鄰主干道一側晝、夜間噪聲排放均符合4類標準。
敏感點十里牌居住小區和獅峰村環境噪聲晝、夜間測量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
(四)總量控制
項目廢水中COD、氨氮和廢氣中煙粉塵、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江山市蓮華山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江山市十里牌染整工程內容調整項目(染整二區)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所測的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8月3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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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