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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森家俬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高檔出口家具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2年4月7日,浙江金森家俬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 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年產2萬套高檔出口家具生 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金森家俬有限 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 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年6月17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紅泰家俬有限公司為家具生產企業,原先實施年產36000套 高檔家具項目,由于公司經營不善,位于常山縣金川街道新都東大 道198號的廠區進入司法拍賣程序。為此,浙江金森家倔有限公司投 資5000萬元,拍賣獲得該廠區,并購置砂帶機、噴漆房等設備,實 施年產2萬套高檔出口家具生產線項目。
2.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16年9月19日,常山縣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服務協調領導 小組辦公室出具了決策會議紀要(常工投紀要【2016】23號),原則 同意項目落地常山工業園區常山縣金川街道新都東大道198號原浙 江紅泰家俶有限公司廠區內(原立項文件為租賃該廠區,后企業拍賣 得該廠區的產權,項目建設地址未變化);2020年1月16 0,常山 縣發展和改革局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備案號:
2020-330822-21-03-102558); 2020年7月企業委托寧波中善工程設 計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20年7月13日衢州 市生態環境局常山分局對該項目環評承諾備案表進行了備案(衢環常 建備[20201009 號)。
企業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了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為: 91330822MA28F7JE45001Qo
該項目于2020年7月開工建設,2021年3月建成并投入試生產。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1.6%。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公司年產2萬套高檔出口家具生產線項目,實際 產能達到設計產能,因此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存在以下 變化:
1、環評中要求水簾廢水及噴淋廢水經芬頓氧化+混凝沉淀處理 后納管,進入常山縣污水處理廠處理。實際生產中水簾廢水、噴淋水 廢水釆用添加A/B漆霧凝聚劑,漆渣定期打撈,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 廢氣噴淋,無法回用時作為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外排;無污 泥產生。
2、環評中水性漆有機廢氣通過水簾+過濾棉吸附聯合裝置除漆霧 收集,經水噴淋塔進行凈化處置,處置后由15m高排氣筒外排。實際 水性漆噴漆與UV漆噴漆、油性漆噴漆一起收集后經水簾噴淋除漆霧 后再經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法處理達標后由15米髙排氣筒1#排放。
3、環評中打磨粉塵經收集后于布袋除塵系統處理后15米高排氣 筒排放。實際打磨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通入沉淀池,沉淀物作為漆渣 處理。
4、實際企業未設食堂,因此無食堂油煙廢氣產生。
5、環評中廢潤滑油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實際廢潤滑油定期 添加生產設備,不產生。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 辦環評函〔2020) 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有水簾廢水、噴淋廢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水簾廢水、噴淋水廢水釆用添加A/B漆霧凝聚劑,漆渣定期 打撈,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廢氣噴淋,無法回用時作為危廢委托有資 質單位進行處置,不外排。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和隔油池預處理后,達到納管標準后納入園區 污水網管,送常山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木加工粉塵、噴漆有機廢氣、晾干廢氣、打磨 粉塵、拼版組裝廢氣。
其中木加工粉塵收集后經中央布袋除塵系統處理達標后由15米 排氣筒2#高空排放。
油性漆噴漆、水性漆噴漆、UV漆噴漆等有機廢氣均在噴漆房內 封閉進行,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水簾噴淋除漆霧后再經活性炭吸 附+催化燃燒法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1#排放。
晾干廢氣與上述噴漆房廢氣一同經同一套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 排放。
打磨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通入沉淀池沉降后無組織排放,沉淀物 作為漆渣處理。
拼版組裝廢氣在車間無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打磨機、風機、泵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 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 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刨花、廢木屑、粉塵灰、水性涂料 包裝桶、打磨粉塵灰、油漆殘渣、廢過濾棉、油漆/白膠包裝桶、水 簾廢水和生活垃圾。
其中刨花、廢木屑、粉塵灰委托江山華隆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進行 綜合利用;水性涂料包裝桶外賣綜合利用;打磨粉塵灰、油漆殘渣、 廢過濾棉、油漆/白膠包裝桶收集后委托浙江優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集處置;水簾廢水暫未產生,待產生后作為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 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企業設有危廢暫存間(20m2),按照“防滲、防漏、防雨”的要 求落實相關防范措施,并設置警示標志和標識。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生活污水排口中pH值、懸浮物、動植物油 和化學需氧量等濃度指標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MGB8978-1996) 三級標準的要求;氨氮和總磷指標滿足《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 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限值的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中央布袋除塵設施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 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許排 放濃度限值的要求。
本項目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出口苯系物、非甲烷總炷、乙酸酯類濃 度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 中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苯系物、非甲烷總姪和乙酸酯類的去除效率分別為85. 9%.81. 39% 和 47. 4%o
廠界四周無組織非甲烷總煙、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濃 度指標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MDB33/2146-2018) 中表6排放限值的要求;顆粒物濃度指標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
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項目廠房門口非甲烷總炷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任意一次濃度值 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 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敏感點(龍頭山村鄭胄國居民點)環境空氣總懸 浮顆粒物日均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 級標準要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日均濃度符合《前蘇聯居住區標準》 (CH245-71)中“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大允許濃度"標準要求; 甲苯、二甲苯環境空氣濃度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大氣環境》 (HJ2. 2-2018)總附錄D. 1濃度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炷環境空氣濃度 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一次值環境濃度質量標準的 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3類區 標準限值的要求。
項目敏感點(龍頭山村鄭胄國居民點)晝間聲環境監測結果均符 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區標準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COD、氨氮、顆粒物和VOCs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 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環評及批復,現場調查,審核驗收監測報告等,項目按照國 家有關環境保護法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 實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 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基本落實了 “三同時"有關要求。
六、驗收結論
浙江金森家俬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高檔出口家具生產線項目環 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 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 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 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 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 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 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6月17日-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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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森家俬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