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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階段性)驗收公示
2021年12月8日,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對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經濟開發區(江東區)興工六路12號,公司投資4000萬元,引進先進生產技術,新購乳化釜、全自動壓粉機等生產設備,建設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生產線項目,實際建成企業生產能力為年產20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100萬支口紅生產線。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4年9月23日經過江山市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會議(江工紀[2014]151號);2014年9月23日獲得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江經貿備字:2014-186號);2015年4月企業委托浙江工業大學編制《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5年7月17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江山分局出具了關于《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江環建[2015]160號。
企業于2020年7月23日辦理了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911330881313618610J001X。
該項目于2015年8月開工建設,由于生產及市場原因一直處于調試過程,2021年6月調試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4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占總投資的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的生產項目,實際驗收內容為年產20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100萬支口紅,項目中的輔助配套產品(粉撲)承諾不再生產,因此為項目階段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存在以下變化:
1.環評中壓制后的粉餅在干燥箱內進行干燥;實際企業改進工藝流程,取消干燥工序,粉餅在壓制后直接進行包裝。
2.環評中膏霜生產中乳化及攪拌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排風管道引至屋頂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實際乳化和攪拌設備上加設密封圈防止氣體外泄。
3.環評中粉餅生產中攪拌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排風管道引至屋頂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實際攪拌設備上加設密封圈防止氣體外泄。
4.環評中純水制備濃縮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匯集后以明溝明管的形式流到企業的污水預處理站處理;實際純水制備濃縮廢水作為廠區綠化用水,設備采取干布擦拭處理,地面采用干拖把或抹布清理,不產生設備清洗廢水和地面清洗廢水,故企業未設置污水處理站,無污泥產生。
5. 本項目不生產粉撲,故配套輔助產品生產設備不生產,無產品(粉撲)清洗廢水、廢氣和邊角料產生;無生物質鍋爐廢氣產生。
6.實際企業未設食堂,無食堂油煙產生。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21)第51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改擴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項目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改擴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1h平均濃度和監測點任意一次濃度限值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廢水總排口中的pH值、CODcr、懸浮物、氨氮、動植物油等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的納管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的要求。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總量控制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和VOCs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待相關問題整改完善后,項目方可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階段性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1月14日-2月14日
舉報電話: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階段性)驗收意見
2021年12月8日,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對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經濟開發區(江東區)興工六路12號,公司投資4000萬元,引進先進生產技術,新購乳化釜、全自動壓粉機等生產設備,建設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生產線項目,實際建成企業生產能力為年產20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100萬支口紅生產線。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4年9月23日經過江山市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會議(江工紀[2014]151號);2014年9月23日獲得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江經貿備字:2014-186號);2015年4月企業委托浙江工業大學編制《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5年7月17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江山分局出具了關于《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江環建[2015]160號。
企業于2020年7月23日辦理了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911330881313618610J001X。
該項目于2015年8月開工建設,由于生產及市場原因一直處于調試過程,2021年6月調試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4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占總投資的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的生產項目,實際驗收內容為年產20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100萬支口紅,項目中的輔助配套產品(粉撲)承諾不再生產,因此為項目階段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存在以下變化:
1.環評中壓制后的粉餅在干燥箱內進行干燥;實際企業改進工藝流程,取消干燥工序,粉餅在壓制后直接進行包裝。
2.環評中膏霜生產中乳化及攪拌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排風管道引至屋頂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實際乳化和攪拌設備上加設密封圈防止氣體外泄。
3.環評中粉餅生產中攪拌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排風管道引至屋頂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實際攪拌設備上加設密封圈防止氣體外泄。
4.環評中純水制備濃縮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匯集后以明溝明管的形式流到企業的污水預處理站處理;實際純水制備濃縮廢水作為廠區綠化用水,設備采取干布擦拭處理,地面采用干拖把或抹布清理,不產生設備清洗廢水和地面清洗廢水,故企業未設置污水處理站,無污泥產生。
5. 本項目不生產粉撲,故配套輔助產品生產設備不生產,無產品(粉撲)清洗廢水、廢氣和邊角料產生;無生物質鍋爐廢氣產生。
6.實際企業未設食堂,無食堂油煙產生。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21)第51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改擴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項目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改擴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1h平均濃度和監測點任意一次濃度限值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廢水總排口中的pH值、CODcr、懸浮物、氨氮、動植物油等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的納管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的要求。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總量控制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和VOCs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年產540萬瓶膏霜、570萬盒粉餅、535萬支口紅及輔助配套產品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待相關問題整改完善后,項目方可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階段性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1月14日-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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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依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