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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項目驗收公示
2021年10月11日,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位于衢州市東港盤龍南路10號,占地面積 10580.5m2,是一家專門從事電力器材生產的企業。本次實施內容為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加工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衢州市工業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對該項目進行討論審定,原則同意該項目落地(衢市工投咨字 2012第135號);衢州市柯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于 2013年1月對該項目進行備案(衢柯技備[2013] 1號);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委托浙江冶金環境保護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2013 年4月通過衢州市柯城區環保分局環評審批《關于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柯環建[2013]10號)。
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項目中的6000噸/年人工生產線項目于2016年11月通過了衢州市環保局柯城分局組織的環境保護階段性竣工驗收“柯環驗【2016】22號”。
2020年12月15日企業完成排污許可證變更,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30802060571200C001P。
該項目于2014年12月開工建設,6000噸/年人工生產線于2015年12月建成并投入試生產,2016年11月竣工驗收,3000噸/年自動生產線于2020年11月建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3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0萬元,占總投資的3.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生產線改造提升項目中設計的自動生產線年產3000噸的生產能力,實際產能已基本達到設計產能,為整體性驗收,本次驗收不包含冷鐓過程中產生的油霧污染情況。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原環評中原料經過酸洗和水洗之后再磷化處理。實際生產中直接磷化,無須經過酸洗、水洗,因此無酸洗廢水。
2.原環評中螺母生產線:外購鋼材首先經過退火爐進行退火,退火完成后進行磷化。實際生產中螺母生產線外購鋼材直接磷化,取消了退火工序。
3.原環評中熱鍍鋅工序中除油采用石墨乳浸漬除油工藝,實際浸漬除油工藝由石墨乳改為脫脂除油劑。
4. 原環評中工藝廢水統一收集后經中和處理混凝沉淀后,外運至巨化污水處理廠處理;實際工藝廢水由于巨化污水處理廠不接受,目前未外運,在廠區內暫存,未處置。
5.實際企業未設食堂,無食堂油煙產生。
6.原環評設計廢磷化液、廢鹽酸液、廢助鍍溶液定期填補更換,外運巨化污水處理廠處理;實際企業不產生廢磷化液、廢鹽酸液、廢助鍍溶液。
7.實際生產過程中自動生產線中拉絲機減少3臺,模具配備加工設備減少若干,表面處理設備減少若干,較環評均減少但不影響產品及產能變化。
8.原環評設計生活污水經二級生化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外排,實際企業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園區污水管網,最終排入城東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衢江。
9.原環評螺母成型設計不產生含油鐵屑,實際產生含油鐵屑,屬于危廢。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21)第39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鍍鋅廢氣水噴淋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氨排放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酸洗廢氣堿噴淋處理設施出口氯化氫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顆粒物、氯化氫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氨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廠界無組織排放標準的要求。
(二)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廢水處理設施出口中pH值、懸浮物和化學需氧量、石油類等濃度指標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的要求;氨氮和總磷指標滿足《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3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總量控制
項目COD、氨氮和顆粒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年產9000噸電力標準件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經整改后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1月13日-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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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振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