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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柴油機尾氣處理液、2000噸洗車液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公示
2020年12月31日,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柴油機尾氣處理液、2000噸洗車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施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區經濟開發區桔海二路16號,是一家專業從事柴油機尾氣處理液、洗車液的生產加工企業。2018年企業投資560萬元,租用廣富物流中心位于衢州市衢江區經濟開發區桔海二路16號的閑置廠房,購置純水制備系統、尿素過濾系統、攪拌機等設備,從事柴油機尾氣處理液、洗車液的生產,實施年產15000噸柴油機尾氣處理液、2000噸洗車液項目。
2018年5月28日,項目取得了浙江省工業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2018-330803-26-03-035914-000);2018年6月,企業委托浙江和澄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柴油機尾氣處理液、2000噸洗車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2018年7月2日,項目取得了環保審批文件(衢江環建[2018]31號)。
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柴油機尾氣處理液、2000噸洗車液項目一期工程于2019年8月14日通過自主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2019年12月,項目一期工程拆除,進行二期工程建設,并于2020年5月建成并投入運行,二期建成后全廠產能為年產柴油機尾氣處理液10000噸,年產2000噸洗車液企業承諾不建設,為此本次驗收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5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萬元,占0.36%;項目員工人數16人,年工作日為300天,生產期間實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時。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部分建設內容與原環評批復的建設內容不一致,主要存在以下變更:
1.原環評設計柴油機尾氣處理液生產采用脫色系統、保安過濾、一級提純系統、樹脂過濾,實際企業采用中空纖維過濾裝置處理,為此企業該部分生產線原設計產生脫色廢活性炭、廢保安過濾棉、廢石英砂等固廢實際均不再產生,原設計產生樹脂反沖洗廢水實際均不再產生,新增產生廢中空纖維濾膜;
2.生產線部分設備臺數及型號發生調整,調整后產能未突破年產10000噸柴油機尾氣處理液。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項目未造成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
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生產柴油機尾氣處理液的過程中產生少量的NH3,經加強通風后無組織外排。
2.廢水
項目純水制備廢水、反沖洗廢水經沉淀后與經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后納管,進入衢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最終排入羅樟源。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的機械噪聲,項目生產設備布局基本合理,采取了有助于消聲減震的措施。
4.固廢
項目固廢主要為廢活性炭、廢石英砂、廢RO反滲透膜、廢濾棉芯、廢保安過濾棉芯、廢樹脂、廢中空纖維濾膜、一般廢包裝材料和生活垃圾。
項目廢活性炭、廢樹脂、廢石英砂、廢RO反滲透膜、廢濾棉芯、廢保安過濾棉芯收集后存放于危廢暫存間,并委托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置;廢中空纖維濾膜目前尚未產生,企業承諾待產生至一定量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廢包裝材料委托相關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排放口pH、CODCr、懸浮物、石油類污染物指標監測結果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要求;氨氮污染物指標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廢氣氨、臭氣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尤家山敏感點氨濃度監測結果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總附錄D.1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檢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敏感點西北側尤家山居民樓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標準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在營運期加強了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確保了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公示期:2021年01月06日-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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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市清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