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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陽縣譚千河拋光廠新建不銹鋼管拋光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0年11月27日,松陽縣譚千河拋光廠新建不銹鋼管拋光廠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會在浙江永泓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松陽縣永亮不銹鋼拋光廠(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松陽縣永亮不銹鋼拋光廠(原譚千河拋光廠)位于松陽縣工業園區瑞陽大道,租賃于小燕子管廠內,投資25萬元,購置拋光機、砂輪機、空壓機等相關配套設備,形成年產1500噸不銹鋼管項目的生產能力。
2010年10月,松陽縣譚千河拋光廠委托松陽縣環境監測站編制了《松陽縣譚千河拋光廠新建不銹鋼管拋光廠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10年9月松陽縣環境保護局予以備案;2015年5月項目開工建設,2016年1月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項目實際投資2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萬元,占5.2%;項目目前員工人數10人,年工作日為280天,每班8小時,實行白天一班制生產,廠區內無食堂和宿舍。
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建設與環評相比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符合項目竣工驗收條件。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一)廢水
驗收檢測期間,生活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CODCr、懸浮物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要求,氨氮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廢氣
驗收檢測期間,廠界四周各測點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三)噪聲
驗收檢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污染物COD、氨氮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及批復文件要求。
四、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基本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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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松陽縣永亮不銹鋼拋光廠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