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
友情鏈接:豐行互聯
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20-10-23
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
年產彩色印刷3000噸紙張和包裝品項目(先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0年10月20日,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年產彩色印刷3000噸紙張和包裝品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會在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落址于衢州市衢江區廿里鎮工業功能區圣效大道24號,企業實際投資5000萬元,購買土地10003.05m2,引進相關配套設施,實施年產彩色印刷3000噸紙張和包裝品項目。
企業于2013年8月委托杭州一達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編制《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年產彩色印刷3000噸紙張和包裝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3年11 月11日通過衢州市環境保護局衢江分局審批,審批文號衢江環建【2013】76號,該項目于2014年1月開工建設,于2018年9月委托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年產彩色印刷3000噸紙張和包裝品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浙環資驗字(2018)76號,并通過驗收。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1%。
年產彩色印別1250噸紙張和250噸包裝品,本次驗收為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變動∶
1. 實際CD1020海德堡四色商務印刷機替代四色六開膠印機;
2. 1臺北人08機替代1臺六開小膠印機;
3.YINBER-8600型曬版機替代FEIBA0-X型曬版機;
4.NR1250型自動顯影機替代JCB-88OPS型自動顯影機;
5.環評中印刷廢氣無組織排放,實際印刷廢氣收集后通過光氧催化+等離子凈化方式處理,15m高煙囪排放。
根據監測報告的結論,并對照原環保部重大變化文件的要求,本項目的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化。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一)廢水
驗收檢測期間,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區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范圍為7.35-7.63;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Ag+最大平均濃度21.75mg/L,3.29mg/L,24mgL,<0.02mg/L。項目廠區的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Ag+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要求;氨氮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廢氣
驗收檢測期間,本項目VOCs處理設施等離子+光氧催化吸附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兩天所測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均值分別為22.9mg/m3、25.9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別為0.26kg/h、0.39kg/h。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VOCs處理設施等離子+光氧催化吸附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符合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120mg/m'、排放速率≤10kgh(排氣筒高度約15米)。
無組織廢氣∶各測點2天所測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最高濃度分別為2.80mg/m3、2.86mg/m3。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廠區內廢氣∶該測點2天所測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聲
驗收檢測期間,項目廠區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晝間≤65dB。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排放的CODcr、氨氮總量符合環評及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四、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了相關人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基本具備環保竣工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公示期: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23日
舉報電話: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千葉印刷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