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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5噸莫西沙星中間體、15噸羥苯磺酸鈣等中間體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0年9月20日,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了驗收工作組,對公司年產25噸莫西沙星中間體、15噸羥苯磺酸鈣等中間體生產項目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鉛山工業園區(化工園區),占地面積約15992.7 平方米,企業投資3900方元,引進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年產25噸莫西沙星中間體、15噸羥苯磺酸鈣等中間體項目。
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委托南昌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編制了《年產25噸莫西沙星中間體、15噸羥苯磺酸鈣等中間體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3年9月25日獲得了上饒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年產25噸莫西沙星中間體、15噸羥苯磺酸鈣等中間體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饒環督字【2013】233號)同意項目建設。
該項目于2013年8月開工建設,目前已竣工。
2020年7月企業委托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開展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工作。
項目實際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65萬,占總投資的8.25%。
本次驗收為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5噸莫西沙星中間體、15噸羥苯磺酸鈣等中間體生產項目的整體性驗收,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建設內容及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屬本次驗收范圍。
二、工程變動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變動∶
1、環評中要求鍋爐煙氣采用水膜除塵加堿液處理,處理后煙囪高度不應低于25 米。實際建設中,按照國家人氣攻堅戰要求,企業使用天然氣鍋爐,鍋爐煙氣經15 米煙囪排放;
2、環評中羥苯磺酸鈣生產工序有磺化工序,實際無磺化工序。
3、環評中濾渣(5%鈀炭)、高沸點的雜質、廢渣(濃縮殘渣)、廢活性炭、濾渣(活性炭)、高廢物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處理,煤渣和鍋爐除塵灰渣出售給建材公司作為建材原料進行綜合利用,污泥填埋,實際濾渣(5%鈀炭)、高沸點的雜質、廢渣(濃縮殘渣)、廢活性炭、濾渣(活性炭)、高廢物、污泥暫存于危廢暫存間,無煤渣和鍋爐除塵火渣。
4、環評中燃煤鍋爐煙氣采用水膜除塵(加堿)法處理,除塵脫硫后的煙氣經30米高的煙囪高空排放。莫西沙星中間體車間蒸餾、烘干裝置處設置風量2000mi/h集氣罩,將收集氣體采用降膜吸收裝置+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達標后通過一個50.4m,H15m排氣筒排放。羥苯磺酸鈣車間蒸餾、烘干裝置處設置風量2000m2/h集氣罩,將收集氣體采用降膜吸收裝置處理,處理達標后通過一個f0.4m,H15m排氣筒排放。實際燃煤鍋爐改為天然氣鍋爐,鍋爐煙氣直接經30m高的煙囪高空排放。莫西沙星中間體車間蒸餾、烘干裝置處設置集氣罩,羥苯磺酸鈣車間蒸餾、烘干裝置處設置集氣罩,將收集氣體采用三級降膜吸收裝置+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達標后15m排氣簡排放。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結論,并對照原環保部重大變化文件的要求,本項目的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化。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一)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污水總排放口中的pH、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符合《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4-2008)表 2中標準限值。
(二)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廢氣:
項目工藝廢氣緩沖罐+四級降膜+活性炭吸附出口驗收監測期間所測廢氣的甲苯、甲醇、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即甲苯濃度≤40mg/m3、甲醇濃度≤190mg/m3、非甲烷總烴濃度≤120mg/m2;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速率二級的要求,即甲苯排放速率≤3.1kg/h、甲醇排放速率≤5.1kg/h、非甲烷總烴排放速率≤10kg/h(排氣筒高度15米)。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無組織甲苯濃度、甲醇濃度、非甲烷總烴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甲苯(廠界)∶≤2.4mg/m3,甲醇(廠界)∶≤12mg/m3,非甲烷總烴(廠界)∶≤4.0mg/m3。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晝間≤65dB,,夜間≤55dB。四、結論
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5噸莫西沙星中間體、15噸羥苯磺酸鈣等中間體生產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書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基本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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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澤通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