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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技改項目自行驗收公示
2020年10月13日,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技改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會在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有衢州市生態環境局、巨化集團有限公司、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0月21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泰公司”)是菲達環保的全資子公司,下設兩廢中心和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建于1999年,原隸屬于巨化衢州公用有限公司,2012 年8月劃轉至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廠一期工程廢水設計處理規模為1.44萬噸/天(按 300t/h 兩個系列),2004年、2006年、2008年和 2011年分別進行過改造。2015年清泰公司新建了處理能力1.44 萬噸/天的二期工業污水處理設施,2016 年 9 月二期工程完工,污水處理廠一期、二期現有總處理能力達到 2.88 萬噸/天,項目已于2017年8月完成自主驗收。
清泰公司污水處理廠一期目前實際接納的水量是1.2~1.4 萬 t/d,二期實際接納水量約為1.2 萬 t/d。根據規劃要求,2020年華友鈷業等高新園區企業預計新增廢水排放量約1.3萬 t/d。因巨化的發展和二期企業的不斷入駐,污水排放量增大,處理難度也上升,且污水處理廠原有一期、二期處理出水總氮較高,處理容量不能滿足接納華友鈷業新增廢水的需要。為保障系統穩定運行,并保證最終出水中總氮穩定達標,需對全廠污水進行提標改造,實施擴容改造,擴建1.3萬噸/天,污水處理能力從2.88萬噸/天提升至4.18萬噸/天。
企業于2019年2月委托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了《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同年3月18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出具了《關于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衢環建[2019]12號)。
項目于2019年4月開工,2019年12月建成進行調試,2020年7月投入試運行。
項目總投資為11575.25萬元,全部記為環保投資。
項目擴容改造工程已全部建設完成。本次驗收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變動: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相比,存在以下變動:
處理工藝:與原環評相比,464好氧池與470一級、二級好氧池的關系由串聯改為并聯。481C濾布濾池不設泵提升至482活性炭池。
生產設備:與原環評相比,氧化池/還原池/吸水池(473B),流化床(碳化)(474A),活性炭吸附池(482A)等構筑物容積有小幅調整。污泥濃縮間內污泥儲罐變更為加蓋儲存池。
原輔材料:與原環評相比,PAC使用量有所增加,PAM有所減少,醋酸鈉濃度改為20%,使用量有所減少,不消耗碳酸鈉,其他粉末炭、次氯酸鈉和亞硫酸鈉有所減少。
根據《水處理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19〕934號),項目無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 廢水
該項目的廢水有管線接納污水、污泥脫水車間沖洗水、臭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尾氣處理廢水和職工的生活污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后,達到環保排放要求后排入烏溪江。
廠區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納入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一并排入烏溪江。
2. 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污水處理過程及污泥處理過程中散發出來的惡臭類污染物。一期工程好氧池、反硝化流化床廢氣經二級堿噴淋+生物濾池+植物液噴淋處理設施處理后30米高空排放;污泥廢氣經一級堿噴淋+生物濾池+植物液噴淋處理設施處理后30米高空排放。
3. 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有污泥、廢活性炭、廢危化品包裝袋、非危化品藥劑包裝袋、廢濾布、廢機油、廢機油桶、廢試劑瓶、測試廢液、廢曝氣器和廢填料等,本次技改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生活垃圾。污泥、廢活性炭、廢危化品包裝袋、廢濾布送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安全處置。廢試劑瓶、測試廢液、廢機油、廢機油桶由本公司兩廢中心安全處置。非危化品藥劑包裝袋、廢曝氣器和廢填料由本公司兩廢中心填埋處置。
4. 噪聲
項目噪聲源主要為各類風機、水泵和空壓機。項目選用低噪設備,設備基本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
5. 其它
本項目設置了事故應急池,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正在辦理備案手續。廢水排放口已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 廢水及排放口水環境質量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處理廠出口中的pH、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色度、總磷、總氮、可吸附有機鹵素(AOX)、氨氮、懸浮物、揮發酚、硫化物、石油類、動植物油類、糞大腸菌群、總鎘、總鉻、總汞、總鉛、砷、六價鉻、甲苯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 A 標準;氟化物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在烏溪江排放口上游500米河道、下游1000米河道分別取樣。pH值范圍,總磷、總氮、高錳酸鉀指數、化學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揮發酚、硫化物、石油類、糞大腸菌群、鎘、總鉻、汞、鉛、砷、六價鉻、甲苯最大日均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II類標準。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排放:
——項目污泥處理區堿洗+生物處理+植物液噴淋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廢氣中的硫化氫、氨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日均值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要求。
——項目反硝化池、好氧池堿洗+生物處理+植物液噴淋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廢氣中的硫化氫、氨排放速率、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各無組織監測點位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廠界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二級標準。
3. 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監測點晝、夜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4. 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CODCr和氨氮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及批復中對該項目的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建設期及試生產期間加強了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確保了大氣環境、水環境和聲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六、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調查報告,本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已測各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基本具備驗收條件,待雨水排放口補測后,可以通過驗收。
公示期: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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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