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
友情鏈接:豐行互聯
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20-10-14
浙江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GW光伏(72型Hi-MO4)半片組件技改項目自行驗收公示
2020年7月17日,浙江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召開公司年產 2GW 光伏 (72型Hi-MO4)半片組件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驗收監測單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0月14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坐落于浙江省衢州市東港開發區,占地75畝。為了適應新的產品路線以及產能匹配,公司擬對百靈中路廠區內原有光伏組件生產線進行技改,改造流水線、新增劃片機、串焊機等設備,實施年產2GW光伏(72型Hi-MO4)半片組件技改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該項目于2019年10月10日進行了備案《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019-330891-38-03-809471);2019年10月委托杭州一達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編制了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19年10月22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綠色產業集聚區分局對本項目環評承諾備案表進行了備案。
該項目于2019年10月開工建設,2020年1月建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1508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萬元,占總投資的0.8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公司年產 2GW光伏(72型 Hi-M04)半片組件技改項目,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不存在重大變動,主要有如下變化:
1.環評中激光劃片工序粉塵經各車間的濾筒處理后由單獨的排氣筒15米高空排放。實際兩個車間的激光劃片工序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先經各自車間的濾筒處理后再并入各自焊接車間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一并排放。
2.原環評中 EVA 和背板邊角料判定為危險廢物。實際企業2020年6月委托杭州一達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GW光伏(60型 Hi-M04)半片組件項目”以及“年產2GW光伏(72型 Hi-M04)半片組件項目”固廢產生及處置補充說明》,并經專家評審認定為一般固廢。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 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廁所廢水經化糞池、含油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園區污水管網,送衢州東港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 標準后排入上山溪。
2. 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焊接工序煙塵、激光劃片工序粉塵、真空泵運行有機廢氣、層壓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涇、裝框工序和灌注工序廢氣、固化工序廢氣和食堂油煙廢氣。兩個車間焊接工序產生的煙塵經各自的集氣罩收集后,激光劃片工序產生的粉塵先經自帶的濾筒處理后,經各車間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由各車間15米高排氣筒排放。兩車間層壓工序產生的廢氣收集后與真空泵運行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各自經各車間15米排氣簡排放。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收集處理后于食堂屋頂排放。裝框工序、灌注工序廢氣和固化工序廢氣在車間無組織排放,車間加強通風。
3. 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空氣壓縮機、焊帶裁切機、激光劃片機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安裝消聲器減振墊、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銅帶、EVA 和背板邊角料、粉塵、廢包裝材料、廢硅膠、廢活性氧化鋁、廢硅膠桶、廢實驗試劑、廢導熱油、廢活性炭、職工生活垃圾等。
其中廢銅帶由供應廠家回收利用;廢包裝材料由廢品回收公司回收;EVA、背板邊角料和粉塵暫存于一般固廢存放間,待確定回收利用廠家后再進行處理;企業設有危廢暫存間,按照“防滲、防漏、防雨”的要求進行建設,并設置警示標志,廢硅膠、廢活性氧化鋁、廢硅膠桶、廢實驗試劑、廢導熱油、廢活性炭等存放于危廢暫存間,其中廢活性氧化鋁、廢硅膠桶、廢實驗試劑委托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置,廢硅膠和廢活性炭委托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處置,廢導熱油委托浙江海宇潤滑油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 環境應急
企業于2017年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上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綠色產業集聚區分局備案(備案編號為330802-2017-012-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生活污水中的pH 值范圍、CODcr、懸浮物、動植物油等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要求;氮氮、總磷指標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 1#和 2#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均符合《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中表5太陽電池排放限值要求。企業 2#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涇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非甲烷總經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要求。
食堂油煙凈化器出口所測油煙濃度及去除效率均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規模標準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廢氣中的總懸浮顆粒物、非甲烷總涇的無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6廠界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 類標準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CODCr、氨氮、顆粒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基本確保了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六、驗收結論
浙江隆基樂葉光優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GW光伏(72型 Hi-M04)半片組件技改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待完善相關問題后,項目方可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14日
舉報電話: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隆基樂葉光優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