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
友情鏈接:豐行互聯
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20-09-09
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與暫存1萬噸廢礦物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19年12月13日,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對公司年回收與暫存1萬噸廢礦物油項目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浙江省衢州市開化縣華埠鎮華興村莊塘58號。
建設規模及內容: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回收與暫存廢礦物油的企業。租用浙江海宇潤滑油有限公司名下廠房(建筑面積約200m2)作為生產用房。本次建設內容為年回收與暫存1萬噸廢礦物油項目。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開化縣發改局《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備案,項目代碼2018-330824-51-03-052721-000;2019年1月企業委托溫州瑞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與暫存1萬噸廢礦物油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4月26日通過環保審批(開環建[2019]5號),
該項目于2019年5月開工建設,2019年7月13日建成并投入運行。
3. 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萬元,占總投資的16%。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年回收與暫存1萬噸廢礦物油項目,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未發生重大變動,但存在以下變化:
環評中項目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華興村莊的沼氣池進行綜合利用,不向周邊水體排放。實際上本項目廢水經管道匯入浙江海宇潤滑油有限公司廠內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產,多余部分灌溉山林,不新建污水處理設施。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與暫存1萬噸廢礦物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19)第110號 監測結果表明: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內污水處理回用設施中pH范圍、濁度、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CODCr、氨氮、總磷、石油類等污染物日均值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水源標準;灌溉水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作標準。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中總懸浮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敏感點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標準;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敏感點華興村村委會和新青陽村衛生站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VOCs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5. 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企業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當地環保局備案(330824-2019-033-L)。
四、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基本確保了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存在的問題
1. 驗收監測報告對相關問題的調查不夠詳實。
六、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與暫存1萬噸廢礦物油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基本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9日
舉報電話: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