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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年充裝LPG便攜式卡式氣瓶1000萬罐項目自行驗收公示
2020年5月23日,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根據《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年充裝 LPG 便攜式卡式氣瓶 1000 萬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 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過前期整改,現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位于磐安縣安文街道九峰路 688 號,企業利用現有廠房,引進先進的卡式氣瓶灌裝流水線在原液化天然氣儲罐建設位置新建卡式氣瓶灌裝車間和配套瓶庫,建設年充裝 LPG 便攜式卡式氣瓶 1000 萬罐項目。本項目占地面積 340m2,企業原有員工人數 30 人,新增員工 15 人,年工作日 355 天,實行單班制生產,每班工作 8h,夜間不生產,項目不設食堂和宿舍。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2019年3月8日通過磐安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取得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019-330727-45-03-011767-000。2019年7月委托金華市環科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年充裝LPG便攜式卡式氣瓶1000萬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9年8月28日取得金華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年充裝LPG便攜式卡式氣瓶1000 萬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金環建磐[2019]103號)。項目2019年9月開工建設,2020年3月項目建設完成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 65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10 萬元,占總投資的 1.54%。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年充裝 LPG 便攜式卡式氣瓶1000 萬罐項目,涉及范圍 1 個卡式氣瓶灌裝間,1 幢辦公樓,為該項目的整體性竣工環保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本項目實際生產工藝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工程變動情況。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本項目水浴廢水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旱作標準,用于廠區內植被綠化和澆灌周邊林地;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標準后,用于廠區內植被綠化和澆灌周邊林地。
2、廢氣:本項目灌裝泄漏石油氣及噴碼廢氣產生量較少,通過加強車間通風換氣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3、噪聲: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理瓶機、卡式爐閥自上機、封口充氣機等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車間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加裝隔振墊、加強廠區綠化等降噪措施,減少對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本項目廢墨盒收集后由常州盛途機電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年充裝LPG 便攜式卡式氣瓶 1000 萬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表明,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4 月 15 日驗收監測期間,主體工程運行正常,生產負荷達到 90.5%~92.1%,驗收監測結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活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范圍為6.23-6.41;CODCr、懸浮物、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最大平均濃度87mg/L、17mg/L、3.33mg/L、49mg/L、1.85mg/L;水浴廢水pH范圍為7.07-7.15,CODCr、懸浮物、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最大平均濃度16mg/L,12mg/L,1.33mg/L、9mg/L、0.904mg/L。項目生活污水及水浴用水的pH、懸浮物、CODCr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污染物指標均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的旱作標準。
2.廢氣
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最高濃度為 3.11mg/m3, 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東、南、西、北四側最大晝間噪聲分別為53.5、53.8、55.7、55.8dB(A),其中廠界北側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4類標準要求,其余達到 2 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廢墨盒收集后由常州盛途機電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五、驗收結論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成立了驗收工作組,組織召開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年充裝LPG便攜式卡式氣瓶1000萬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查會,驗收組人員一致認為浙江省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已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并建立了相應的環保運行管理制度與臺帳 記錄,“三廢”排放達到國家與地方相關排放標準,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驗收資料基本齊全,已滿足驗收要求,同意通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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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煤氣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