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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華泰特種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年產20萬平方米預應力混凝土雙T板生產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0年7月1日,嘉興華泰特種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年產20萬平方米預應力混凝土雙T板生產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會在嘉興華泰特種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嘉興華泰特種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嘉興華泰特種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區海力大道57號,企業投資5200萬元,租用位于浙江潔豪實業有限公司土地(50畝)、鋼結構廠房內辦公用房(100m2)進行生產辦公,實施年產20萬平方米預應力混凝土雙T板,實際產能為年產10萬平方米預應力混凝土雙T板。
本次驗收為項目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變動:
沉淀池泥渣外運綜合利用,變更為回用于生產。
根據監測報告的結論,并對照原環保部重大變化文件的要求,本項目的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化。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一)廢水
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區的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要求;氨氮、總磷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廢氣
有組織廢氣:
項目焊接工序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標準,即顆粒物濃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項目中項目1#水泥罐呼吸孔布袋除塵廢氣處理設施出口、2#水泥罐呼吸孔布袋除塵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均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的排放濃度限值,即顆粒物濃度≤20mg/m3。
無組織廢氣:
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的排放濃度限值,即顆粒物≤.0.5mg/m3,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即顆粒物≤1.0mg/m3,敏感點葉家村、窯鋪村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即顆粒物≤0.30mg/m3,非甲烷總烴≤2.0mg/m3。
(三)噪聲
兩天監測期間,2天監測期間,項目廠區廠界各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晝間≤65dB,敏感點噪聲晝間測得值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即晝間≤60dB。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排放的CODCr、氨氮總量符合環評及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基本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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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嘉興華泰特種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