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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得瑞工貿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意見
2019年11月7日,浙江恩得瑞工貿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恩得瑞工貿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環評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江山市上余鎮興工北路30-1號
建設規模: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生產線項目
主要建設內容:浙江恩得瑞工貿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生產線項目位于江山市上余鎮興工北路30-1號,項目實際投資600萬元,項目租用江山恩達潔具有限公司廠房進行生產,合計租用廠房面積8100平方米,新購生產設備,項目實施后形成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6月12日,項目獲得《江山市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會議紀要》的意見(江工紀[2018]116號);企業于2018年6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2018年8月21日通過環保審批(江環建[2018]38號)。
2018年7月開工建設,2018年11月建成并投入運行。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60萬,占總投資的26.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生產線,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不存在重大變動,主要有如下變化:
1.對于攪拌粉塵,環評中建議企業在投料口上方設置可移動式集氣罩,并在車間內安裝排風扇,加強車間內通風;實際攪拌粉塵廢氣收集后,經移動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在車間內安裝排風扇,加強車間內通風。
2.對于打磨粉塵,項目環評建議在打磨上方設置可移動式集氣罩,經收集后通過水幕濕法除塵,排氣筒不少于15m;實際2號樓打磨粉塵收集經移動式布袋+水幕濕法除塵裝置處理后,2號樓通過18m高排氣筒排放。
3.環評建議有機廢氣收集經水噴淋塔+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處理后15m高排氣筒排放;實際2號樓有機廢氣經水噴淋塔+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處理后21m高排氣筒排放。
4.項目環評建議油漆廢氣收集后通過水噴淋塔+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處理后15m高排氣筒排放;2號樓油漆廢氣經水噴淋塔+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處理后21m排氣筒排放。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恩得瑞工貿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潔具、1萬套工藝品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19)第83號的監測結果表明: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生活污水出口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濃度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要求,氨氮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驗收監測期間,5號樓打磨粉塵布袋除塵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927-1996)中排放限值。
2號樓3層1#水膜除塵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2#水膜除塵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927-1996)中排放限值。
3號樓1層1#水膜除塵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2#水膜除塵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927-1996)中排放限值。
2號樓成型、固化、烘干等工序水噴淋+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非甲烷總烴、苯乙烯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特別排放限值。
3號樓成型、固化、烘干及噴漆工序水噴淋+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非甲烷總烴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 2146-2018)中特別排放限值。苯乙烯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特別排放限值。
無組織廢氣:監測期間,廠界四周各測點2天所測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苯乙烯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 2146-2018)中表6中排放限值;顆粒物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 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廠界四周所測晝間噪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要求。
4.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VOC和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部分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基本確保了水環境、大氣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五、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了相關人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基本符合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公示期:2019年12月10日-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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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得瑞工貿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