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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19-08-28
衢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及管網配套工程項目驗收意見
2019年8月28日,衢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及管網配套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該公司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市衢江區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設計單位)、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設備安裝單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工程監理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調查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320國道北側、上山溪西側、樟潭街道石棚村以南地塊(一期污水處理廠北側已征地范圍內);
建設規模:污水處理規模為3萬噸/日;
主要建設內容:根據環評及批復,建設內容包括:①在已建一期污水處理廠北側已征地范圍內,新增規模3萬m3/d的污水處理工程,擴建后全廠規模為5萬m3/d,尾水排放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上山溪;②配套新建主干管及支管約6.2km;③對現有一期工程進行改造,主要包括新增及改造部分設備。
實際建設中,新增規模3萬m3/d的污水處理工程已穩定運行,現有一期工程進行改造已完成;根據《關于報送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實施計劃的通知》(浙建城函[2019]278號),配套新建主干管及支管約6.2km和沉砂池、生化池加蓋收集除臭處理等內容留待提標改造工程中建設。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6年5月16日,衢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取得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項目受理函(衢發改項函[2016]46號)。2016年12月,衢州市衢江區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一達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衢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及管網配套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6年12月15日取得衢州市環境保護局衢江分局關于該項目的審批意見(衢江環函[2016]2號),同意該項目建設。
項目于2018年1月開工建設,2019年6月建設完成,并投入試運行。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為10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7萬元,環保投資占比0.7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二期進水水量達到3萬m3/d并穩定運行;對現有一期工程進行改造,主要包括新增及改造部分設備。其他內容留待提標改造項目建設。本次驗收為項目的整體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無重大變動,但存在以下變動。
1)環評中采用鹽酸和氯酸鈉反應現場制取次氯酸鈉,實際改用次氯酸鈉成品10%液體,無二氧化氯發生器和次氯酸鈉儲罐設備。
2)環評中污泥外運填埋處理,實際污泥委托水泥廠協同處置。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及管網配套工程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浙環資驗字(2019)第77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監測期間,污泥處理區惡臭水噴淋+活性炭處理設施出口廢氣有組織排放硫化氫、氨氣、臭氣的排放量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預處理區惡臭水噴淋+活性炭處理設施出口廢氣有組織排放硫化氫、氨氣、臭氣排放量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兩天監測期間,污水處理廠各廠界測點廢氣無組織排放氨氣、硫化氫、臭氣無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級標準要求。距離最近敏感點繆家村(程樟樹家)硫化氫、氨無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大氣有害物質最高濃度限制值標準。
(二)廢水
監測期間,污水處理廠總排口,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石油類、總磷、總氮、氟化物、揮發酚、銅、鋅、總汞、鎘、總鉻、六價鉻、砷、鉛各排放濃度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納污水體上山溪總排口位置上游500米及下游500米,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高錳酸鹽指數、溶解氧、氨氮、石油類、總磷、總氮、氟化物、揮發酚、銅、鋅、汞、總鉻、六價鉻、砷、鉛各指標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II類標準。
(三)噪聲
監測期間,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測得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距離項目最近敏感點晝夜間噪聲測得值均符合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總量
根據驗收監測期間企業生產工況、驗收監測數據,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硫化氫、氨排放總量滿足環評中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四、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了相關人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19年8月28日-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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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市衢江區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