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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亞標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只汽車零配件沖壓件及泵體切削件項目自行驗收意見
2019年8月17日,浙江亞標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只汽車零配件沖壓件及泵體切削件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該公司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亞標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調查的介紹。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8月2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江山經濟開發區江東區興工一路8-1號;
建設規模:整體建設規模為年產100萬只汽車零配件沖壓件及泵體切削件,目前建設規模為年產50萬只罐體沖壓拉伸件。
主要建設內容:公司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租用浙江龍祥電氣有限公司閑置廠房進行生產,引進先進設備,實施年產100萬只汽車零部件沖壓件及泵體切削件生產線項目,其中發動機水泵30萬只、離合器總泵20萬只、罐體沖壓拉伸件50萬只。因市場原因,企業已承諾不再生產發動機水泵和離合器總泵。項目實際生產能力為年產50萬只罐體沖壓拉伸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5年8月26日,項目取得《江山市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會議紀要》(江工紀[2015]101號)同意項目建設。項目于2015年8月27日通過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江經信備字2015-119)。企業于2015年11月委托浙江瑞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亞標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只汽車零配件沖壓件及泵體切削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于2015年12月11日取得了江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浙江亞標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只汽車零配件沖壓件及泵體切削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江環建[2015]236號),同意項目建設。2016年6月項目開工建設,2016年9月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為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年產50萬只罐體沖壓拉伸件生產線項目,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無重大變動,但存在以下變動: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變動。
1)根據環評,生產工藝中經表面處理后根據市場需求分別進行電泳、噴塑、噴漆,其中40%產品需要電泳;實際60%產品需要電泳,并進行噴塑和噴漆,其余40%產品直接外賣。
2)環評中,表面處理生產工藝中脫脂和2道水洗后面是硅烷化,然后又2道水洗;實際工藝取消了硅烷化后的2道水洗,直接進入純水噴淋。
3)環評中要求對烘干有機廢氣單獨設置一套“催化燃燒裝置”進行處理;實際調漆、噴漆廢氣與烘干廢氣錯時產生,烘干廢氣經冷卻后與調漆、噴漆廢氣進入同一套“水噴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15米高空外排。
4)環評中要求噴塑粉塵經濾芯脈沖震打式收塵器收集后15米高空排放,實際經設備自帶除塵設施處理后噴漆廢氣一起接入“水噴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15米高空外排。
5)環評中濃水作為清下水排放;實際將濃水用作水洗槽水洗用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主要為表面處理廢水、純水產生濃水、水噴淋廢水及員工生活污水。
表面處理廢水經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后納管,經鹿溪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江山港。純水生產濃水用作水洗槽水洗用水。水噴淋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排入江山港。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噴塑廢氣和油漆廢氣。
調漆、噴漆、烘干均在密閉的噴漆房內進行,烘干廢氣間歇產生,冷卻后進入“水噴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15米高空外排。調漆、噴漆有機廢氣與烘干廢氣不同時產生,經收集后經過同一套“水噴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15米高空外排。噴塑粉塵經自帶除塵裝置除塵后與噴漆廢氣一同接入“水噴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15米高空外排。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主要來自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
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車間內合理布局、密閉車間隔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四)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金屬邊角料、廢油漆桶、漆渣、廢活性炭、槽渣、槽液、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廢液壓油、水處理污泥、員工生活垃圾。
金屬邊角料由物資部門回收;廢切削液、皂化液、潤滑油、液壓油、漆渣、水簾凈化廢液、廢油漆(稀釋劑)桶、槽渣(浮油)、槽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活性炭待積累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水處理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五)其他環保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當地環保局備案(330881-2019-048-L)。
2.總量控制
項目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VOCs總量均符合環評及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經監測,生產廢水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BOD5、磷酸鹽,生活污水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的要求;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氨氮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所規定的要求;生產廢水石油類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
2.廢氣
有組織廢氣:經監測,項目有組織廢氣水噴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出口甲苯、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甲苯、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有組織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乙酸乙酯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3840-91)中計算出的限值。乙酸乙酯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C-TWA)。
無組織廢氣:公司廠界各測點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乙酸乙酯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3840-91)中計算得出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兩天監測期間,廠界各監測點噪聲晝間測得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晝間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部分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基本確保了水環境、大氣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六、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了相關人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較好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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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亞標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