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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項目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9月28日,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該公司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調查的介紹。2019年7月1日,專家組對驗收監測單位重新修編的報告進行了再次審核。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8月1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江山市經濟開發區蓮華山工業園ES1-2#區塊;
建設規模: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
主要建設內容:公司實際投資2700萬元,主要通過原材料進行切割、沖孔、清洗及焊接等生產工藝,購置自動裝配線、木材加工設備、焊接機及注塑機等生產設備,建設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5年12月江山市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江工投紀[2015]18-1號)同意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項目于2015年12月通過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本地文號:江經信備字2015-163號);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溫州瑞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6年3月取得了江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江環建[2016]38號),同意項目建設。2016年1月項目開工建設,2018年4月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為27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0.3萬元,環保投資占比3.34%。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年產80萬套樂器支架生產線項目,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與環評及批復相比存在以下變動情況:
1.與環評相比,項目產品結構有所調整,減少了鋁材增加了鋼材使用量,總量基本不變;因鋼材增加導致磷化劑、鹽酸使用量增加;磷化劑更換為硅烷處理劑,不含磷;項目鋼材原料需經除油、酸洗、磷化表面處理,鋁材原料僅需水洗。
2.與環評相比,實際建設中對焊機采用氣保焊工藝,減少了焊接煙塵產生;取消剪板工序,改為外購成品,未購買剪板機;現產品不需要打包,未購置自動打包機,主要用膠帶封;數控沖床沒有購置,委托在外加工;噴塑生產工藝改善,目前使用2臺噴塑一體機,減少了噴塑生產線;環評中未提及木材粘合與拼接用的白乳膠,實際使用少量白乳膠;環評中未提及酸霧處理用的片堿,實際使用少量片劑除酸。
3.環評中要求噴塑粉塵經濾芯脈沖震打式收塵器處理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實際噴塑粉塵經噴臺自帶濾筒+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后15米排氣筒排放;環評中未提及酸霧噴淋水,實際項目表面處理酸洗過程產生的酸霧經堿液噴淋處理后15m高排氣筒排放,產生噴淋廢水;環評中未提及地面沖洗水,實際項目表面處理池周圍需不定期進行沖洗,產生沖洗廢水;環評中噴塑后的固化(烘干)廢氣通過加強車間通風處理,實際固化廢氣收集后于15m高排氣筒排放;項目生產廢水處理工藝由隔油、氣浮等改為經調節池-混凝-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納管。
4.環評中項目供熱采用生物質鍋爐供熱,實際項目原料工件的烘干和塑化后產品的烘干均采用電加熱,項目無SO2和氮氧化物總量。
5.項目設食堂,不設住宿。
項目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表面處理廢水、酸霧噴淋水、地面沖洗水和食堂廢水、員工生活污水。
食堂廢水經隔油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生產廢水經污水處理站“中和+混凝+過濾”工藝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達到納管標準后納入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放江山港。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焊接煙塵、噴塑粉塵、固化(烘干)廢氣、木材加工粉塵、酸洗產生的鹽酸霧和食堂油煙廢氣。
噴塑粉塵經噴臺自帶濾筒+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木材加工粉塵經中央除塵設施收集,再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15m高排氣筒排放;焊接煙塵產生量少,無組織排放;固化(烘干)廢氣收集后于15m高排氣筒排放;鹽酸霧收集后經堿液噴淋處理后15m高排氣筒排放;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高于屋頂排放。
(三)噪聲
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車間內合理布局、密閉車間隔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四)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機加工產生的金屬屑、金屬邊角料,木材邊角料和收集的木材粉塵,廢潤滑油、廢包裝桶、表面處理產生的槽渣和槽液、污泥、廢塑粉和職工日常生活垃圾。
金屬屑、金屬邊角料、木材邊角料、收集的木材粉塵外售綜合利用;廢潤滑油、槽渣和槽液、污泥委托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處置;廢包裝桶、塑粉由廠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污水總排口所采水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石油類,各項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96)中三級標準的要求;氨氮、磷酸鹽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的要求。
補測監測期間,廠區污水總排口所采水樣中總鉻、總鎳、總鋅各項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96)中三級標準的要求;磷酸鹽、氨氮最大日均值濃度分別符合浙江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的要求;總鐵最大日均值濃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標準《酸洗廢水排放總鐵濃度限值》(DB 33/844-2011)二級排放濃度限值。
2.廢氣
有組織廢氣:驗收監測期間,木材粉塵布袋除塵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所測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的要求;噴塑粉塵脈沖除塵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測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的要求;鹽酸霧堿液噴淋處理設備排氣筒出口所測廢氣中氯化氫排放濃度符合《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 2008)中表5的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氫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的要求。
食堂油煙凈化器處理設施出口所測油煙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的相關要求。
無組織廢氣:公司廠界各測點所測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氯化氫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控限值(周界外濃度最高點)的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各監測點噪聲晝夜間測得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晝夜間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基本確保了水環境和聲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已檢測的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項目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和氯化氫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六、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已檢測的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經補測相關數據符合相應標準及核實危廢產生量后,具備了驗收條件方可通過驗收。
公示期:2019年8月15日-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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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