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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正邦有機硅有限公司年產370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技改項目(廢水、廢氣、噪聲)自行驗收意見
2019年6月26日,浙江衢州正邦有機硅有限公司年產370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衢州正邦有機硅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及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7月1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衢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浙江靈青路17號;
建設規模:年產370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
主要建設內容:投資3050萬元,新購反應釜、冷凝器等設備,投建3700t/a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項目,包括甲基硅油230t/a、乙烯基硅油1000t/a、苯基硅油120t/a、含氫硅油300t/a、改性硅油250t/a、硅油乳液800t/a、107硅橡膠400t/a、甲基苯基硅橡膠 100 t/a、108硅橡膠500 t/a 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7年5月委托浙江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衢州正邦有機硅有限公司年產370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6年6月19日取得了衢州市環境保護局綠色產業集聚區分局《關于浙江衢州正邦有機硅有限公司年產370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衢環集建[2017]12號),同意項目建設。2017年7月項目開工建設,2018年4月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目前,項目主體工程和環保設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運行,具備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的條件,并已委托相關資質單位完成了竣工驗收監測工作。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為30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6.5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年產370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項目,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無重大變動,但存在以下變動:
1)本項目的生產工藝基本一致,很多產品通過共用主要設備進行柔性生產。根據生產需求,項目于2018年11月出具了《浙江正邦有機硅有限公司年產370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技改項目-年產1570噸特種硅油及硅橡膠系列產品變更設計方案說明》并通過了專家評審,主要設備變更包括反應釜R0204B變更為3000L脫色釜、增加3000L綜合釜、脫色釜等。
2)環評中,新增一套“兩級水吸收+一級酸噴淋”廢氣處理裝置,用于處理本項目四甲基氫氧化銨催化劑分解產生的三甲胺、二甲胺以及不凝低分子(以非甲烷總烴計)廢氣;實際采用一套“一級水洗+一級堿洗+二級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裝置。
3)環評中,廢氣噴淋廢水、設備和地面清洗水、檢修廢水、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送清泰污水處理廠處理;實際經一定預處理后回用于鹽酸制造,不外排。
4)項目環評中有敏感點(東山村);截止本次驗收時,項目敏感點(東山村)已整體搬遷,周圍已無敏感點。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有廢氣噴淋廢水、設備和地面清洗水、檢修廢水、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清凈下水(去離子制備廢水、循環水排水及蒸汽冷凝水)及生活廢水。
設備和地面清洗水、檢修廢水進入尾氣處理系統,用于尾氣吸收,廢氣噴淋廢水收集存放于收集罐中,回用于鹽酸制造。離子交換樹脂用量較少,暫無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企業承諾產生的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進入尾氣處理系統,用于尾氣吸收,后回用于鹽酸制造。清凈下水經園區雨水管網外排。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衢州市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烏溪江。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有機廢氣。
生產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三甲胺、二甲胺收集后與企業原有項目廢氣一起通過一級水吸收+一級堿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后15米高空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各類泵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企業已采取防震、隔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四)其他環保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企業已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已備案(備案號:330802-2018-015-L)。
2.在線監測裝置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做要求。
3.總量控制情況
根據驗收監測期間企業生產工況、驗收監測數據,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滿足環評及批復中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監測期間,廠區生活污水排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指標均符合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限值要求;氨氮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限值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一級水洗+一級酸洗+二級活性炭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三甲胺排放速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GB14554-93)中表2的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企業廠界4個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的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臭氣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相應的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3.噪聲
監測期間,項目各廠界晝夜間噪聲排放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晝夜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環保提升整治方案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確保了水環境、大氣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六、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了相關人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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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正邦有機硅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