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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來福無紡布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無紡布項目自行驗收意見
2019年5月9日,浙江法來福無紡布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無紡布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公司會議室召開。驗收小組由工程建設單位(浙江法來福無紡布有限公司)、監測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專家組成。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5月1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浙江法來福無紡布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無紡布項目位于龍游縣城北經濟開發區東聚路17號,項目利用聚丙烯、色母粒等生產無紡布。公司另有年產3000噸無紡布和50噸無紡布袋擴建生產線項目。
企業于2007年4月委托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杭州環境保護研究所編制了《浙江法來福無紡布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同年4月16日經龍游縣環境保護局對該環評文件予以批復,批文號為“龍環建[2007]26號”,批復建設內容為年產4000噸無紡布。
項目實際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4.3萬元,占總投資的2.14%。
本次為該項目的整體性驗,驗收范圍為年產4000噸無紡布項目。
二、驗收監測結果
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法來福無紡布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無紡布項目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19)第37號)
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經監測,公司生活廢水總排放口所采水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各項污染物指標均達到《關于龍游工業園區接管企業污水納管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龍環[2011]19號)中的要求。
(二)廢氣
經監測,1#、2#拉欠伸機廢氣UV紫光處理設施出口,2個監測周期所測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
經監測,3#、4#拉欠伸機廢氣UV紫光處理設施出口,2個監測周期所測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
經監測,造粒機組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出口,2個監測周期所測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公司廠界各測點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三)噪聲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廠界各監測點噪聲晝間測得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晝間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有:卷切工序產生的塑料廢邊角料、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液和員工生活垃圾。
卷切工序產生的塑料廢邊角料收集經造粒后回用于生產;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液應作為危廢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五)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VOC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審批總量控制要求。
三、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項目基本具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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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法來福無紡布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