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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19-03-20
江山宏強建材有限公司年產1萬平方米拼花瓷磚生產線項目自行驗收意見
2019年3月20日,江山宏強建材有限公司年產1萬平方米拼花瓷磚生產線項目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該公司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江山宏強建材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3月2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江山市江山經濟開發區山海協作區創新路5-2號;
建設規模:年產1萬平方米拼花瓷磚;
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為200萬元,租賃面積為1200m2,主要購置水刀、磨邊機等生產設備形成年產1萬平方米拼花瓷磚生產能力。
2017年5月,取得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江山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江經信備字2:2017-26號);企業于2017年8月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江山宏強建材有限公司年產1萬平方米拼花瓷磚生產線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了江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江山宏強建材有限公司年產1萬平方米拼花瓷磚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的備案文件(江環開建[2017]58號),同意項目建設。
二、驗收監測結果
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宏強建材有限公司年產1萬平方米拼花瓷磚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19)第22號)
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廢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水刀切割、磨邊工序產生的含有懸浮物的廢水。生產廢水經二級沉淀池沉淀以后,用壓濾機將生產廢水進行壓濾,處理后的廢水進入第三級沉淀池,沉淀后納管。
生產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后納管,最終經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廠區污水總排口的pH、CODCr、懸浮物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要求。氨氮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廢氣
本項目主要廢氣為拼花工序廢氣,主要成分為非甲烷總烴。
拼花工序有機廢氣采取車間內機械通風換氣,呈無組織排放。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各測點2天所測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三)噪聲
根據兩天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環境敏感點:新塘底村住戶1#噪聲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的要求。
(四)固廢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廢主要有邊角料、廢水沉渣、膠水廢包裝桶、廢包裝材料、生活垃圾。
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外售綜合利用;廢水沉渣用于填埋;完好的包裝桶由供應商回收再利用,破損的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三、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查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了相關人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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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宏強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