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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振興活性炭有限公司年產1000t磷酸法半成品活性炭生產線項目驗收意見
2019年1月22日,江山市振興活性炭有限公司組織召開江山市振興活性炭有限公司年產1000t磷酸法半成品活性炭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江山市振興活性炭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江山市郎峰環保技術服務中心(整治提升方案編制單位)、江西華邦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廢氣設施承建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調查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
建設規模:年產1000噸磷酸法半成品活性炭;
主要建設內容:投資1000萬元,新購活化爐、煤氣發生爐等設備,投建年產1000噸磷酸法半成品活性炭建設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01年6月委托浙江省衢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編制了《江山市振興化工廠年產1000噸磷酸法半成品活性炭生產線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01年7月31日經過江山市環境保護局審查,審查意見為江環開[2001]23號。審批時采用封閉式平板爐炭化、活化,熱源由爐排機提供。企業于2009年經過改造,為滿足企業健康可持續性的需要,企業于2018年6月委托江山市郎峰環保技術服務中心編制了《江山市振興活性炭廠環保整治提升方案》,并通過了專家技術咨詢。
目前,項目主體工程和環保設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運行,具備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的條件,并已委托相關資質單位完成了竣工驗收監測工作。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為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5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年產1000噸磷酸法半成品活性炭項目,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無重大變動,但存在以下變動:
1)企業將回收萃取工藝進行優化,使原先的3道漂洗改為1道淋洗,大大減少洗滌水的產生量。
2)生產設備中,根據生產需要和環保整治方案,由2條全封閉雙層三火道平板爐改建為1條連續式活化轉爐,2條單層四火道烘干爐改為1臺烘干機,鼓風機減少1臺,淘汰替換Ⅰ段式煤氣發生爐煤氣發生爐,改為II段式煤氣發生爐。
3)環評中炭化、活化、烘干廢氣、爐窯廢氣匯集后用水噴淋處理;環保整治提升要求炭化、活化廢氣經二級噴淋+電除霧器處理(預留堿液噴淋)處理后高空排放,烘干廢氣經布袋除塵處理再通過水噴淋處理后達標排放。實際原料烘干廢氣、炭化、活化廢氣、爐窯廢氣經二級噴淋+電除霧器處理+二級堿液噴淋,成品烘干廢氣單獨進入布袋除塵處理再通過水噴淋處理。
4)環評要求洗滌廢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中的一級標準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在化糞池后設置一套生化池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中的一級標準排放;環保整治提升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漂洗工藝改為淋洗,洗滌廢水處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污水處理后用于農田灌溉。實際漂洗工藝已改為淋洗,洗滌廢水處理后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生活污水處理后作為農田灌溉使用。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市振興活性炭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磷酸法半成品活性炭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浙環資驗字(2019)第05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監測期間,廠區生活污水排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指標均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地標準。
(二)廢氣
有組織廢氣:水噴淋+電除霧器+液堿噴淋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磷酸排放速率達到《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2840-91)提出其排放標準的推薦值。烘干廢氣布袋除塵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
無組織廢氣:企業廠界4個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的顆粒物排放濃度最大值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監控限值要求。
(三)噪聲
監測期間廠界晝、夜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了相關人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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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江山市振興活性炭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