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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環氧氯丙烷項目驗收公示
2019年1月15日,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根據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環氧氯丙烷項目(廢氣、廢水、噪聲)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廢氣、廢水、噪聲)進行驗收: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緯一路26號;
建設規模:年產6萬噸環氧氯丙烷;
主要建設內容:項目投資5.5億元,利用巨化氯化氫資源,以辛癸酸為催化劑,甘油、氯化氫、氫氧化鈣為主要原料,實施年產6萬噸環氧氯丙烷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3年5月衢州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由衢市工投集備案[2013]002號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備案號330000130426032631A),2013年8月浙江大學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衢州市環境保護局于2013年8月30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環評批復(衢環集建[2013]7號),后由于項目延期,2017年3月31日衢州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對該項目出具延期通知書,本地文號(衢市工投延期[2017]7號)。
該項目2017年2月開工建設,2018年2月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為5.5億元,其中環保投資1742萬元,環保投資占比3.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年產6萬噸環氧氯丙烷項目(廢氣、廢水、噪聲)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如下變動情況(固廢變動未列出):
(1)原材料中生石灰換為石灰乳,環評為30%氫氧化鈣乳液,現為直接外購的20%氫氧化鈣乳液,不在廠區化灰配制,無粉塵廢氣產生,故無“水膜除塵”廢氣處理設施;
(2)催化劑由醋酸更換為辛癸酸,用量減少;
(3)氯化氫廢氣吸收塔由“一級水噴淋+一級堿噴淋”改為“二級水噴淋+一級堿噴淋”;
(4)由于氯化鈣項目暫未建設,塔釜殘液系統未建,項目重組分塔釜殘液不進行油水分離,直接作為甘油瀝青出售;同時脫高塔塔釜殘液不進入塔釜殘液系統,直接返回重組分塔;
(5)氯化反應釜數量有所增加,但單釜容量減少,總容積小于環評,反應釜容積變小,反應速率快,對產品產量無影響;
(6)由于二氯丙醇罐由玻璃鋼改換搪瓷罐,原先需要物料降溫進玻璃鋼罐,和出料后再升溫的四臺換熱器取消;
(7)項目配套無水氯化鈣項目暫未建設,取消氯化鈣母液閃蒸工藝,皂化塔底氯化鈣母液直接壓濾后進行二效蒸發濃縮,二效蒸發蒸汽冷凝水作為廢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納管。
(8)環評中氯化氫儲罐為常壓儲罐,呼吸廢氣收集處理,實際為壓力儲罐,未設置呼吸閥,無呼吸廢氣。
(9)水環真空泵改為水噴射泵,水噴射泵廢水定期更換排污水處理站,水槽密閉,廢氣收集經“二級水噴淋+一級堿噴淋”處理。
(10)廢水處理工藝中水解酸化工段替換為UASB。
(11)環評中塔釜殘液處理系統含氯廢水經油水分離器分離后,油相采用焚燒技術,水相經均相催化還原脫氯處理后作為廢水排放,實際作為副產物出售,無含氯廢水排放。
針對變動情況,企業編制了補充說明進行細化說明。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包括真空泵廢水、氯化氫吸收液、二效蒸發蒸汽冷凝水、設備清洗廢水、員工的生活污水及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污等。
1、生產廢水
真空泵廢水、氯化氫吸收液、二效蒸發蒸汽冷凝水、設備清洗廢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污等廢水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納管經巨化清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入烏溪江。
2、生活污水
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管到衢州市污水處理廠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白沙溪。
3、蒸汽冷凝水及循環冷卻水
蒸汽冷凝水經換熱回收熱量冷卻后作為清下水,間接循環冷卻水作為清下水納入市政雨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包括工藝廢氣、HCl、ECH儲罐呼吸氣和油煙廢氣。
反應釜尾氣和解析塔塔頂不凝氣經廢氣管路收集后進甘油吸收塔吸收后回用于反應釜,甘油吸收塔尾氣進三級氯化氫吸收塔(兩級水+一級堿)吸收處理,吸收處理后通過30m排氣筒高空排放。
精餾塔、重組分塔塔頂不凝氣經水噴射泵抽真空進三級氯化氫吸收塔吸收處理,廢氣經三級氯化氫吸收塔吸收處理后通過30m排氣筒高空排放。
皂化塔、脫高塔塔頂不凝氣經水噴射泵抽真空后通過廢氣管路收集回用于后處理工序,脫輕塔塔頂不凝氣通過廢氣管路收集回用于后處理工序。
儲罐呼吸氣,環氧氯丙烷儲罐采用氮封,并設置平衡管與槽車連通,用汽液平衡的方法解決儲槽充填物料時的大呼吸。
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高于屋頂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真空泵、反應釜、排風機、泵、冷凍機和空氣壓縮機。企業通過安裝減震墊,選用低噪聲設備,廠區綠化等進行隔聲降噪。
(四)其他環保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企業已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已備案(備案號:330802-2018-21-M),并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和設置事故應急池(位于廠區西南角,廠區污水處理站北面,容積為2000m3)。
2.在線監測裝置
企業污水處理站出口,清下水排口,均設有在線監測,并與集聚區環保局聯網,在線比對已通過驗收。項目廢氣設施設置監測平臺及規范監測孔,設有在線監測,因環保部門無特殊廢氣因子接口,未聯網。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兩天監測期內,項目廠區污水處理站出口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石油類、BOD5、可吸附有機鹵化物值最大日均值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濃度,SS最大日均值符合巨化清泰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要求。
生活污水總排口pH范圍,CODcr、動植物油、懸浮物最大平均值,分別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氨氮最大平均值符合《浙江省工業企業氮、磷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相關標準限值。
清下水排口pH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最大平均值,分別符合“衢環集[2013]11號”中所規定的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兩天監測期間,“水噴淋+堿噴淋”處理設施出口氯化氫的最大平均濃度、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環氧氯丙烷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原則和方法》(GB/T3840-91)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兩天監測期內,所測無組織排放氯化氫的最高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兩天監測期間,油煙廢氣最大平均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3.噪聲
兩天監測期間廠界晝、夜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4.總量控制情況
廢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廢氣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因子為氯化氫和環氧氯丙烷,均滿足環評及環評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確保了水環境、大氣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時間2019.1.31-20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