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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龍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滌綸環保型功能性差別化纖維生產線項目自行驗收意見
2019年1月7日,浙江升龍紡織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浙江升龍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年產2萬噸滌綸環保型功能性差別化纖維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要求對浙江升龍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年產2萬噸滌綸環保型功能性差別化纖維生產線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參加驗收會議的有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的代表及特邀專家,參會人員組成驗收組(人員名單附后)。會前驗收組現場檢查了該工程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會上分別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工程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經認真討論,提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升龍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滌綸環保型功能性差別化纖維生產線項目位于開化縣華埠鎮工業功能區楊林片區。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產20000噸滌綸環保型功能性差別化纖維(其中加彈產能20000噸/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3年9月25日開化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對該項目出具了項目備案通知書(本地文號:開經技備字[2013]32號),2013年9月23日開化縣工業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出具了該項目的決策咨詢會議紀要,2014年2月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杭州環保研究院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2014年3月14日開化縣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進行了環評批復,開環建[2014]19號,后由于項目延期,開化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對該項目出具項目延期通知書(本地文號:開經技延期[2015]2號)。
2015年1月項目開工建設,2015年12月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4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0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驗收,驗收范圍為實際年產1.6萬噸滌綸環保型功能性差別化纖維,其中加彈產能5500噸/年,其中后續產能企業承諾不再建設。
二、工程變動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如下變化:
(1)環評中項目紡絲油劑及紡絲有機廢氣通過“二級水噴淋系統”處理后排放,實際紡絲油劑廢氣及紡絲有機廢氣通過“水噴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17米高空排放。光氧催化裝置自帶除濕裝置,新增廢過濾棉。
(2)環評中未分析噴絲板裂解殘渣、廢堿液等廢物,實際作為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置。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排放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生活污水、除鹽水制備系統排污水、及冷卻系統排污水等。
(1)油劑調配槽清洗廢水
油劑的主要成分是脂肪醇磷酸酯等陰離子、非離子表面活性劑,油劑調配槽在調配過程中需要清洗,產生油劑調配槽清洗廢水,該股廢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
(2)紡絲組件清洗廢水
紡絲組件從紡絲機拆下后,清洗要求不高的殼體等經預熱分解后,送入真空熱解清洗車間內,進行熱解,然后在常溫下冷卻、水洗、吹干待組裝。噴絲板須經高溫裂解、水洗、堿洗、超聲破清洗、吹干、烘干、鏡檢合格后,其他待組裝部件經檢驗合格后與噴絲板一起組裝組件,組件預熱后裝入紡絲機。
(3)空調循環送風系統噴淋廢水
空調循環送風系統噴淋廢水循環使用,定期排放,排放前對其中的油渣進行清理打撈,該股廢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
(4)生活污水
生活廢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
(5)除鹽水制備系統排污水
項目采用反滲透裝置制備除鹽水,除鹽水制備系統排污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
(6)廢氣處理設施噴淋廢水
項目廢氣處理設施中“水噴淋”廢水,噴淋廢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
污水處理站工藝與污水處理設計方案一致,污水處理站設計能力20t/d。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紡絲工藝廢氣與車間熱媒廢氣,其中紡絲工藝廢氣主要為紡絲油劑廢氣及紡絲有機廢氣。
(1)紡絲油劑廢氣
滌綸絲在上油、拉伸、卷繞等過程中需要使用油劑(主要成分是礦物油和表面活性劑,添加劑為烴類物質),在紡絲中起到潤滑和消除靜電等作用。環評中項目使用POY油劑,油劑經上油設備自帶集氣裝置收集后經油氣分離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隨回用空氣經冷凍噴淋水噴淋系統處理后排放,實際項目使用HQ503環保油劑,上油、拉伸、卷繞廢氣通過車間負壓收集后經“水噴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7米高排氣筒排放。
(2)紡絲有機廢氣
在紡絲工段上,聚酯熔體在熔體分配管內均勻分配,然后經計量泵計量后噴絲,紡絲側吹風冷卻過程時將會產生含乙醛、乙二醇的紡絲工藝廢氣,主要為乙二醇。環評中其余部分紡絲有機廢氣部分隨回用空氣經冷凍噴淋水噴淋,隨空調換氣通過屋頂不低于15m排氣筒排入環境,實際紡絲有機廢氣經車間負壓收集后通過同一套“水噴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7米高排氣筒排放。
(3)熱媒廢氣
項目氣相熱媒為聯苯-聯苯醚,密封在紡絲箱體的保溫層內,為全封密運行,正常生產情況下熱媒質不會外泄。環評中此廢氣無需采取措施,實際企業車間設置負壓收集系統,車間廢氣通過同一套“水噴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7米高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紡絲車間以及動力站、冷卻塔等產生的噪聲,企業通過合理設計布局,設備增加減震墊的方式減少噪聲。
(四)固體廢物
項目固廢主要有廢料塊和廢絲、廢包裝材料、廢油渣、噴絲板清洗煅燒廢渣、污水預處理站污泥、廢活性炭、噴絲板裂解殘渣、廢堿液、廢過濾棉及生活垃圾。
紡絲廢料和廢絲、廢包裝材料外售回收利用;廢油渣、紡絲組件清洗真空煅燒廢渣、廢活性炭、噴絲板裂解殘渣、廢堿液、廢過濾棉等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置;污水處理污泥、生活垃圾清運填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監測結論
項目廠區污水站出口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BOD5、石油類、動植物油測值最大日均值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
(二)廢氣監測結論
廠區非甲烷總烴、乙醛的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聯苯-聯苯醚的最高濃度為<0.03mg/m3,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因素》(GBZ2.1-2007)的標準。
紡織車間廢氣水噴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乙醛的最大排放濃度、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排放速率采用內插法計算)。
(三)噪聲監測結論
企業廠界晝間噪聲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限值標準。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CODcr、NH3-N、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環評審批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項目建設未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六、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驗收結論
驗收組經現場檢查,審閱有關資料并經充分討論審議后,認為該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已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實,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建設未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基本落實了“三同時”要求,項目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19年1月15日-2019年2月15日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注:驗收監測報告詳見公司網站
浙江升龍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