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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星紙業有限公司年產 10 萬噸淋膜紙生產線技改項目(廢氣、廢水)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12月20日,浙江五星紙業有限公司根據浙江五星紙業有限公司年產 10 萬噸淋膜紙生產線技改項目(廢氣、廢水)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衢州市綠色產業集聚區東港四路1號;
建設規模:年產 10萬噸淋膜紙技改生產線;
主要建設內容:公司購置淋膜機、運輸工具等設備,利用原有生產的食品包裝原紙生產淋膜紙,在公司原有廠區內實施年產 10萬噸淋膜紙生產線技改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4月市咨詢服務辦已對該項目出具服務意見(衢市工投咨字2018第45號),2018年4月集聚區經發局對該項目進行備案(項目代碼:2018-33-800-22-03-023879-000)。企業2018年5月委托浙江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衢州市環境保護局集聚區分局于2018年5月對該項目調整進行了環評批復(衢環集建[2018]40號)。
目前,項目主體工程和環保設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運行,具備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的條件,并已委托相關資質單位完成了竣工驗收監測工作。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為2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比1.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購置淋膜機、運輸工具等設備,利用原有生產的食品包裝原紙生產淋膜紙,在公司原有廠區內實施年產 10萬噸淋膜紙生產線技改。
二、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現場勘察與企業核對,環評中企業在各淋膜機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有機廢氣,收集后的廢氣經廠區“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20m高排氣筒排放,實際經15m高排氣筒排放。項目無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不新增工人,無新增生活污水。
(二)廢氣
項目產生廢氣主要為淋膜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
項目在各淋膜機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有機廢氣,收集后的廢氣經 “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三)其他環保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企業已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已備案(33082-2018-035-L)。配備應急池(公司目前建有事故應急池約1900m3(位于白水池位置))等應急控制設施及相關應急物資。
2.其他設施
項目利用現有工業廠房進行生產,無需新增土建施工,對生態基本無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氣治理設施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項目安裝了一套“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有機廢氣處理設施,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車間廢氣處理系統對VOCs的處理效率76.6%。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有組織排放:兩天監測期內,“UV光氧催化+活性炭”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最大平均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無組織排放:兩天監測期內,所測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的最高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標準》(GB31572-2015)中的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2.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因子為VOCs,VOCs排放量為1.04噸/年,滿足總量控制要求:VOCs1.12噸/年。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施工期和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確保了水環境、大氣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污染物排放濃度指標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未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六、驗收結論
浙江五星紙業有限公司年產 10 萬噸淋膜紙生產線技改項目(廢氣、廢水)手續完備,基本落實了“三同時”的相關要求,主要環保治理設施均已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類較完善的環保管理制度,廢氣監測結果達標,總量符合環評及批復要求,驗收資料基本齊全。驗收組同意該項目通過(廢水、廢氣)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1日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注:驗收監測報告詳見公司網站
浙江五星紙業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