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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50套茶葉機械項目竣工(廢水、廢氣部分)環境保護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7月28日,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50套茶葉機械項目竣工(廢水、廢氣部分)環境保護驗收會在該公司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3名。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9月29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位于東港工業園區新月路2號,征用土地10.52畝,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建設生產年產茶葉機架1000臺(半成品)和熱風爐100套(半成品)項目。
企業于2008年05月委托衢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編制了《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年產能150套茶葉機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08年11月,衢州市環境保護局對該環評文件予以批復(衢環建【2008】106號)。
項目于2008年12月開工建設,2009年2月基本建成并投入試生產。
項目實際總投資約6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35萬元左右,占總投資的5.8%。
本次驗收為整體驗收。
二、驗收監測結果
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50套茶葉機械項目竣工(廢水、廢氣部分)驗收監測表》(浙環資驗字(2017)第80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廠區污水排口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最大日均值濃度指標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限制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濃度均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標準要求。
(二)廢氣
廠界各測點所測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最高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控限值(周界外濃度最高點)的要求。
三、結論
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建立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三廢”排放達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公示期: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10日
舉報電話:18757007858(鄭總)
公示地點:公司網站(www.zjhzkj.net)
注:驗收監測報告詳見公示網站
衢州市昌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