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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重質碳酸鈣建設項目
(階段性)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8月10日,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重質碳酸鈣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會。驗收小組由工程建設單位(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監測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專家(名單附后)組成。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8月1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區上方鎮工業功能區,由衢州遠程重鈣廠、衢江區紅楓重鈣廠重組成立,利用已拆除的原衢江區上方鎮衢州金牛木質纖維廠廠區進行重新設計,新購置顎式破碎機、超細磨粉機、皮帶輸送機、碳酸鈣表面攪拌處理機等國產設備,年產 20 萬噸重質碳酸鈣項目,產品主要包括重鈣、膩子粉、裝飾白水泥、活性重鈣、黏膠泥和滑石粉等改性產品。經現場踏勘,實際企業生產能力達到年產18 萬噸重質碳酸鈣,其中濕法超細重鈣未建設。
企業于2017年3月委托杭州一達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編制《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重質碳酸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同年6月9日,取得衢州市環境保護局衢江分局批復,文號衢江環建[2017]31號。
項目于2017年6月開工建設,2018年3月試生產。
項目實際總投資約25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47.5萬元左右,占總投資的1.9%。
本次驗收為階段性驗收,驗收范圍為年產18萬噸重質碳酸鈣生產線項目。
二、驗收監測結果
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重質碳酸鈣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浙環資驗字(2018)第68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破碎廢氣、進料粉塵、粉磨工序粉塵、拆包投料粉塵、包裝粉塵、成品倉頂呼吸孔及庫底粉塵和堆場、裝卸粉塵。
企業在破碎階段設置脈沖布袋除塵裝置,凈化后的廢氣達到排放標準后經15m高的煙塵高空排放;拆包投料粉塵、進料粉塵與粉磨工序產生的粉塵一并收集后經過旋風除塵器處理再通過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的煙塵高空排放;包裝粉塵采用管道輸送,罐車直接管道輸送進入罐體,故該股粉塵有少量呈無組織排放;成品倉頂和庫底分別安裝脈沖布袋除塵,倉頂呼吸孔粉塵經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原料白云石、方解石在裝卸過程中易產生揚塵,企業對廠界四周安排灑水車定期灑水抑塵,并控制車輛在廠區內的行駛速度,該股廢氣呈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1#、2#、3#、4#粉磨工序、5#超細粉磨工序脈沖除塵處理設施出口監測所得顆粒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標準;
破碎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出口監測所得顆粒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顆粒物的二級標準要求;
1#、2#貯存罐倉頂脈沖除塵處理設施出口監測所得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標準要求。
廠界各監測點無組織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距離廠界最近5號敏感點畏坑村居民戶監測所得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類區標準。
(二)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綠化回用水標準后回用于廠區綠化用水,不外排。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設置污水收集系統和沉淀池,各股廢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堆場和廠區灑水、綠化,不外排。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破碎機、歐版磨、包裝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
企業通過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車間內合理布局,如破碎機設置隔音罩等,并通過墻體隔聲及場地綠化,衰減對周圍環境影響。并通過控制車速、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免鳴笛等方式,盡量降低車輛運輸來往交通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各監測點噪聲晝間測得值范圍為56.3—58.2(dB(A)),夜間測得值范圍為46.4—48.1(dB(A)),晝夜測得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夜間≤50dB。距離廠界最近5號敏感點畏坑村民宅監測所得晝夜間測得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夜間≤50dB。
(四)固廢
固廢名稱 | 環評預測情況 | 實際情況 | 變更情況 | ||
產生量 | 處置方式 | 產生量 | 處置方式 | ||
粉塵 | 634.186t/a | 回收再利用 | 550t/a | 回用于生產 | / |
生活垃圾 | 11.5t/a | 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6t/a | 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實際與環評一致 |
沉淀污泥 | 9.1 t/a | 送到合法的工業固廢填埋場 | 8t/a | 回用于生產 | 實際可回收作為原料使用 |
(五)總量
本項目無生產工藝廢水排放,項目產生的COD和氨氮兩項主要污染物來自生活污水,故無需進行總量替代。
三、結論
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建立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三廢”排放達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生產。
公示期:2018年8月17日-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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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超群鈣業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