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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縣鑫盛選礦廠
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新建項目階段性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6月15日,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新建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在常山縣鑫盛選礦廠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并提出后續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7月5日,已完成全部后續完善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新建項目位于常山縣芳村鎮下猷閣村,項目主要建設內容:項目以螢石原礦為主要原料,通過添加水、油酸、水玻璃等,經過礦石破碎、磨礦、分級作業、攪拌、浮選等工序,達到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的能力。實際建成產能年產2萬噸螢石精礦。
項目委托常山縣環境監測站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于2002年10月編制完成了《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02年11月15日取得了常山縣環境保護局關于《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新建項目》的環保審批表,編號(2002-040A),同意項目建設。2002年11月22日常山縣發展計劃局出具了關于《新建螢石精礦生產線項目》的批復(常計投【2002】131號)。2003年4月項目開工建設,2003年10月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項目總投資1200萬元,環保投資211萬元。
本次驗收為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新建項目的階段性驗收,驗收范圍為年產2萬噸螢石精礦生產線。
二、驗收監測結果
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年產4萬噸螢石精礦新建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
1.廢水
2天監測期間,廠區生活污水總排放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動植物油,各項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一級標準要求。
2天監測期間, 廠區 污水凈化設施蓄水池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氟化物的最大日均值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一級標準要求。
本項目生產廢水經污水凈化設施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循環使用,不外排。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東側、西北側、西南側、西側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氟化物最大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敏感點猷閣口村葉永其居民戶監測點所測得顆粒物、氟化物最大排放濃度,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類區標準。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監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敏感點猷閣口村葉永其居民戶監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
4.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是尾礦、沉淀池污泥、油酸廢桶、生活垃圾。
尾礦、沉淀池污泥外賣個人綜合利用,主要作為建筑材料。油酸廢桶屬于危險廢物,目前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5.總量控制
(1)環評中生產廢水經污水凈化系統處理達標后排入芳村溪,因此總量控制按外排的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一起核算。實際本項目生產廢水經污水凈化設施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循環使用,不外排,氟化物就未進行核實。只核算外排的生活污水總量控制。
(2)本項目生活污水排放環境量為270噸/年,根據污水排放口核算本項目廢水污染物排放環境量為:化學需氧量0.0087噸/年,氨氮0.0034噸/年。
(3)公司廢水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因子為化學需氧量、氨氮,根據核算,本項目各項總量控制指標均滿足環評總量控制指標:化學需氧量40.6噸/年,氨氮40.1噸/年的要求。
三、結論
常山縣鑫盛選礦廠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建立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三廢”排放達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生產。
公示期:2018年7月5日-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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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常山縣鑫盛選礦廠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