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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機國能江山熱電有限公司江山經濟開發區江東工業園熱電聯產建設項目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5月11日,中機國能江山熱電有限公司江山經濟開發區江東工業園熱電聯產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廢水、廢氣部分)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江山市環保局、中機國能江山熱電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審閱了監理單位寧波市環境保護可行研究設計院編制的項目環境監理總結報告,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浙江省江山經濟開發區江東工業園地處上余鎮大溪灘,為了滿足工業園區目前熱用戶的需求和將來工業園區的發展,擬在工業園區內興工八路26號新建一座熱電廠以代替原有小鍋爐并確保供熱的穩定、可靠。熱電廠規模為2臺75t/h循環流化床鍋爐(一用一備)和1臺7.5MW背壓式汽輪機發電機組,由中機國能江山熱電有限公司承建并運維。
項目于2015年5月委托浙江環科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江山經濟開發區江東工業園熱電聯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6月通過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審批,審批文號浙環建[2015]14號。建設規模如下:2臺75t/h(1用1備)高溫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1臺B7.5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
項目于2016年8月開工建設,2017年10月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項目實際總投資2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975萬元,占實際總投資的22.6%。
故本次驗收為浙江省江山經濟開發區江東工業園熱電聯產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在建設過程中,主要存在如下變動:
1. 環評及環評批復工業用水、冷卻水、消防水取自江山港,由本廠對原水進行凈化處理,新增2臺100m3/h一體化凈水器設備,現項目工業用水、冷卻水、消防水由江山市雙氧水公司供應,未設置凈水器設備,故不產生原水凈化廢水。
2. 環評及環評批復要求采用低氮燃燒技術+SNCR脫硝+爐內石灰石脫硫+布袋除塵器+石灰石-石膏法的煙氣處理工藝,預留爐后SCR脫硝位置;脫硫按一爐一塔設計,脫硫總效率達97.5%以上;煙塵出口濃度<20mg/m3,除塵效率>99.95%;設置脫硝系統,脫氮效率大于60%(氮氧化物排放濃度<100 mg/m3),并預留SCR位置。項目實際為滿足《浙江省地方燃煤熱電聯產行動綜合改造升級行動計劃》(浙經信電力〔2015〕371號)要求,鍋爐煙氣處理工藝為“低氮燃燒技術+SNCR脫硝+SCR脫硝+布袋除塵器+石灰石-石膏法脫硫+濕電除塵”。
3. 環評及環評批復新建灰庫1座容積為500m3,酸堿臥式儲罐各1個,單個20m3,現實際為灰庫2座,灰庫容積為250m3(一備一用);酸、堿臥式儲罐改為單個10m3。臥式油罐改為地埋式油罐。
項目建設無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經濟開發區江東工業園熱電聯產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廢水、廢氣部分)》(浙環資驗字(2018)第31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脫硫廢水處理設施出口水質中,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等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生活污水排口污水pH值范圍、CODcr、氨氮、石油類、SS等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符合《浙江省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3/887-2013)標準限值。
生產廢水總排口污水pH值、CODcr、氨氮、石油類、SS等各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符合《浙江省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3/887-2013)標準限值。
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江山港。
廠區廢水總排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的外排環境總量符合環評批復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二)廢氣
監測期間, 1#、2#鍋爐廢氣處理后總排口廢氣污染物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及林格曼黑度等級均符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中表2中燃煤鍋爐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濃度符合《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選擇性催化還原法》(HJ563-2010)對氨逃逸濃度小于2.5mg/m3的要求。1#鍋爐配套脫硝、脫硫和除塵設施正常運行,布袋除塵效率為99%、脫硫效率為98.9%、SNCR脫硝+SCR脫硝效率為75%;2#鍋爐配套脫硝、脫硫和除塵設施正常運行,布袋除塵效率為99.7%、脫硫效率為99.2%、SNCR脫硝+SCR脫硝效率為74%。
項目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的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
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三)總量
(1)本項目廢水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因子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根據監測結果及核算,本項目廢水排放量為64740噸,化學需氧量為2.98噸/年,氨氮為0.32噸/年,滿足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化學需氧量4.65噸/年,氨氮0.47噸/年。
(2)本項目廢氣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因子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據監測結果及核算,本項目二氧化硫排放量為7.74噸/年,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5.57噸/年,滿足總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22.94噸/年,氮氧化物45.87噸/年。
四、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報告、環境監理總結報告,本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實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水、氣污染物排放指標符合相應標準,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較好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18年06月21日-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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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機國能江山熱電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1日